日前,章贡区市监局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水产品养殖、销售质量安全抽检,扎牢食品安全的各道关口,夯实水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本次抽检活动对鱼类、蛙类、虾类等水产品进行了抽检,采样人员抽取了鲈鱼、珍珠斑、丁桂鱼、草鱼、棘胸蛙、花蛤、罗氏虾、基围虾等品种样品,主要检验水产养殖和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添加氯霉素等有毒有害物质,产品是否符合食用标准等。抽检过程中,执法人员检查了各商户进货、销售台账,并向商户宣传介绍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规制度,以及孔雀石绿和硝基呋喃类药物的危害,严禁经营者使用禁用兽药。
此次抽检行动中,对18家水产品生产经营户共监督抽检25批次样品,目前,全部抽检样品已被送检,相关部门将继续跟踪检验结果,并做出相应处理。(钟文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