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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兰明珠东湖改造提升项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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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自20219月起,赣州市南康区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康区唐江镇西坑村16.06亩土地建设明珠东湖改造提升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2410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违法当事人罚款169.12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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