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1日,袁庆在赣州市南康区朱坊乡蕉坑村七井组无证开采瓷土出售,非法获利人民币40237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无证采矿的违法行为。2024年11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开采,并进行生态修复,没收违法所得40237元,罚款8047.4元,罚没款共计4.828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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