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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口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建赣州国际陆港进出口加工产业园区(一期)一标段园区外道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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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自202211月起,赣州市南康区口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官坑村、石塘村、龙岭镇秀峰村10.04亩土地建设赣州国际陆港进出口加工产业园区(一期)一标段园区外道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2411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违法当事人罚款220.74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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