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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弘海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建设赣州市弘海农业南康果疏冷链物流园项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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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自201912月起,赣州市弘海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赣州市南康区龙华镇丹材村36.31亩土地建设赣州市弘海农业南康果疏冷链物流园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248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对违法当事人处以罚款共计24.256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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