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自2021年7月起,赣州蓉江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赣州蓉江新区沙石镇坪路村1.02亩土地建设赣州蓉江新区泽兰路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23年11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限期将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给土地所有权人,并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违法当事人处以罚款共计7.2933万元。(该企业已完成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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