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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交通运输局非法占地建G323国道梅林大桥至沙石段公路改造工程项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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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自202011月起,赣州市章贡区交通运输局未经批准占用章贡区沙石镇埠上村、楼梯村、吉埠村、沙河镇河头村、华林村65.21亩土地建设G323国道(梅林大桥至沙石路段)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2312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没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拆除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违法当事人处以罚款共计428.06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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