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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建设南康区镜坝家具集聚区标准厂房项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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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自201912月起,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中小企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批准占用南康区镜坝镇联民村28.87亩土地建设南康区镜坝家具集聚区标准厂房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2311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对违法当事人处以罚款20.253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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