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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设上犹江及龙华江两江四岸生态长廊项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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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自20223月起,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南康区龙华镇双江村、崇文村、丹材村114.27亩土地建设上犹江及龙华江两江四岸生态长廊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2311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对违法当事人处以罚款3370.8835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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