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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建设南康区东山街道红木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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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自20224月起,赣州市南康区城发集团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东山社区5.67亩土地建设红木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2311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法当事人处以罚款共计113.3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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