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抗洪救灾物资实行紧急采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抗洪救灾物资实行紧急采购的通知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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