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 :
现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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