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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及宣传“五必须、八必查、六到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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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为强化燃气安全防范,进一步压紧压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和入户宣传行为,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赣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赣州市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及宣传“五必须、八必查、六到位”》,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57

赣州市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及宣传

“五必须、八必查、六到位”

一、入户安检“五必须”

(一)必须每年检查两次,即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燃气经营企业要制定入户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科学有序安排入户安检,确保用户入户安检全覆盖;

(二)必须专业人员参加,燃气经营企业要安排经过统一培训专业人员开展入户安检,入户时要规范穿着工装、佩戴工作证件;

(三)必须携带专业设备检测,如探测燃气泄露的仪器等;

(四)必须落实“一户一表”,即每户燃气用户安装独立的燃气计量表;

(五)必须落实“双签字”制度,即检查人员、燃气用户双方都要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二、入户安检“八必查”

(一)必查室内管道,检查是否室内管道有漏气、锈蚀,管道支撑是否稳固、有无搭挂重物、有无违规暗埋暗封,与周围其他设施是否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

(二)必查燃气钢瓶,检查钢瓶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无二维码,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三)必查燃烧器具,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泄漏,灶具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是否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是否在室内使用了直排式燃具,排烟道是否直通室外、有无破损或衔接不良等;

(四)必查燃气软管,检查连接软管材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有无漏气,是否超过使用期限,长度是否符合标准(不得超过2米);

(五)必查燃气阀门,检查阀门有无锈蚀、漏气,阀门部件是否齐全,启闭是否灵活等;

(六)必查调压设备,检查是否使用可调节减压阀,是否超过安全使用期限;

(七)必查报警装置,检查是否安装智慧燃气报警装置,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正常使用等;

(八)必查燃气表,检查燃气表外观是否完好,有无漏气、锈蚀,是否超过使用年限等。

三、入户安检“六到位”

(一)提前通知到位,提前与用户电话约定安检时间或至少提前 3 天在社区、街道、村委会、小区单元门等醒目地点张贴安检通知单;

(二)隐患排查到位,按照“八必查”的内容,将瓶、灶、管、阀等安全隐患排查到位;

(三)问题告知到位,应当书面告知居民用户具体安全隐患及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等;

(四)隐患整改到位,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告知用户,能现场处理的协助用户立即现场整改,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在安检单中详细记录,同时告知用户存在的隐患及建议整改措施,并及时登记和跟踪督促。发现居民用户涉嫌盗用燃气、用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消防等部门;

(五)宣传培训到位,向用户讲解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和应急处置方法,提醒用户养成用前检查、规范操作、保持通风、人走关气的良好习惯,引导用户正确用气、规范用气、安全用气,并对儿童、老人等家庭成员进行燃气安全教育、提醒;

(六)安检记录到位,燃气经营企业应分类逐户建立燃气用户服务档案,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逐次上门服务的燃气用户安全检查记录、燃气用户信息采集单、安全隐患告知单(含整改建议)、到访不遇告知单和到访不遇明细表等。燃气用户服务档案应真实、完整,实行信息化管理并动态更新,实现服务的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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