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科发〔2024〕40号
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购置科研仪器补助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赣州经开区经发局、赣州蓉江新区社管局、赣州高新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英皇娱乐,英皇国际娱乐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深入实施科技创新赋能行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4〕48号),为做好2024年度新购置科研仪器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对象
经市级(含)以上科技部门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二)补助内容
支持申请对象更新科研仪器,按照新购置科研仪器的总价格的适当比例(不超过15%),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
(三)限制性要求
1.同一主体有多个科研创新平台只能以一个平台申报;
2.购置的科研仪器必须仅限用于研发活动,不得用于生产等其他活动;
3.科研仪器购置资金须为非财政资金;
4.科研仪器购买时间为2024年1月1日之后(以购买发票为准),生产日期为2022年1月1日之后;
5.新购置科研仪器的总价须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并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四)申请材料
1.2024年新购置科研仪器补助申请表;
2.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部门批复平台组建正式文件;
3.购置科研仪器的正式发票及对应记账凭证、固定资产登记凭证、银行转账回单等扫描件,购置进口科研仪器的中文证明材料、报关资料扫描件及按购买日汇率换算额;
4.事业单位采购审批表等非财政资金证明资料。
二、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及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平台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2份,原件备查)及电子版申报材料;
2.各主管单位、县(市、区)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实地核查科研仪器及核对资料原件,确保无误,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推荐上报至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组织开展审批,并事后抽查;
4.对弄虚作假和失职、失察等行为取得补助资金的,将严格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5.单台(套)原值在20万元(含)以上的,请及时纳入江西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向社会开放共享(涉密除外),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二)申报推荐时间
1.补助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
2.市科技局受理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三、申报咨询
市科技局前沿技术与创新平台科
联系人:李莹,联系电话:8991575
邮箱:gzskjjqyptk@163.com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8号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611室
赣州市科技局
2024年10月28日
赣州市科技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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