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科发〔2024〕34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赣州经开区经发局、赣州蓉江新区社管局、赣州高新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增强我市科研创新活力,现组织申报2024年度赣州市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场所设在赣州市辖区内,独立或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组建的研发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重点实验室
1.已组建管理机制相对独立、研究领域相同或关联紧密的实验室或类似研发机构并对外开放运行1年以上。
2.主要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研究领域符合国家和省、市科技发展战略和方向,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明显的科研优势和区域特色,科研成效突出,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处于省内领先水平的科研成果,具备承担省、市重大科研项目和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3.重点实验室主任应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每个研究方向应有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创新能力强的学术带头人;拥有一支学术思想活跃、科研业绩优秀、团结协作、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固定科研人员10人以上。
4.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开展重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实验场地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原值500万元以上。
5.依托单位应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能够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和后勤保障。
6.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已形成科学的管理体制和高效、合理的运行机制。
(二)技术创新中心
1.已组建管理机制相对独立、技术领域相同或关联紧密的创新中心或类似研发机构并对外开放运行1年以上。
2.在行业或技术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科研实力和显著的成果转化业绩,有能力承担并出色完成省、市重点科研任务,在市内外同行业或领域中技术领先。
3.技术创新中心主任应是具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管理能力强的工程技术带头人;拥有结构合理、高素质的工程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团队;有能够承担工程试验任务的熟练技术人才队伍,固定技术人员10人以上。
4.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基本具备承担综合性工程技术试验任务的能力,试验场地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原值500万元以上。
5.依托单位应拥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能力和良好信誉,已初步形成良性循环发展机制。
6.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并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向行业进行工程化技术及成果的转化、辐射、扩散、服务的能力和经验。
三、申报受理
(一)申报受理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单位和推荐(主管)单位登录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和推荐。(网址:http://117.163.32.164:8088/login)
(二)申报推荐时间
自2024年9月6日起,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申报单位、推荐(主管)单位需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17时
2.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17时
(三)限制性要求
1.名称应科学合理,涵盖各研究方向并体现特色,不宜过于宽泛,应统一命名为“赣州市XX重点实验室”“赣州市XX技术创新中心”。
2.已经组建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不予受理。
3.与现有国家、省、市科研平台研究范围雷同较多、差异不明显的不再批建。
4.往年已获批组建市级科研创新平台的企业申请,原则上不再受理。
5.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章贡区、赣州经开区限报3项、其他县(市、区)限报2项,市属、驻市高校和科研院所限报2项。
6.按照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各地推荐(主管)单位要严格把关,无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
四、申报咨询
市科技局前沿技术与创新平台科
联系人:李莹,联系电话:8991575
邮箱:gzskjjqyptk@163.com
五、系统技术支持事项咨询
赣州市智能产业创新研究院
联系人:卢久奥
联系电话:19527512895
赣州市科技局
2024年9月6日
赣州市科技局办公室 2024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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