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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赣州市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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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加强赣州市科技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技创新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现公开征集各领域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科研失信和违纪违法行为;

    2.能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履行工作职责;

    3.熟悉相关科技活动的特点、规律、现状、需求、趋势、动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规则,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能够胜任相关科技咨询评审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在全球有较高影响力的专家不在此限。

    (二)专业条件

    1.技术专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或博士后出站并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

    (2)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验收通过的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3)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主要获得者(排名前3);

    (4)获得专利金奖或入选省级人才计划的优秀青年人才;

    (5)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的技术主要负责人;

    (6)在本产业技术领域获得过国际专利、奖项的优秀海外、境外人才。

     2.管理专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上市公司、全国性或全省性行业协会学会的高级管理人员;

    (2)具备丰富科技管理或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员;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或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

    (4)具有丰富科普传播工作经验或对科普创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3.双创专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内外各类双创孵化载体、创新平台、园区、创业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2)具备5年以上银行、创投、证券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或相关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3)从事与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相关服务工作的企业家、行业专家和创业导师,双创专家不受职称限制。

    4.财务专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具有会计或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执业资格);

    (2)长期从事财务有关教育、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省属及以上高校、科研院所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上市公司、大型国有企业、市级及以上医院等财务部门负责人;

    (4)在银行、证券、保险、风投等金融机构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优先入选

    1.两院院士;

    2.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和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

    3.国家重点研发、国家重大专项(含原国家973、863、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有关人才计划入选者,省“双千计划”或外省有关省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者,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

    4.国家创新平台: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实验室)技术负责人,省重点实验室技术负责人;

    5.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二、征集方式

    专家征集工作采取“单位推荐、网络提交、常年受理、定期审核、动态管理”的方式开展。各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在系统作为申报单位,负责向我局组织推荐本单位符合入库标准的专家。

    家征集工作,需登录“赣州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 址:http://117.163.32.164:8088/)进行网上添加,并按要求在线填写专家信息,提交赣州市科创中心审核备案。

   三、系统操作流程

    1.申报单位添加。各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以申报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系统,进行本单位评审专家账号、角色添加,具体有以下三类情况:

    (1)在系统无注册账号。申报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在“系统管理-单位人员管理-添加人员”页面,录入姓名、电子邮箱、手机号码,添加未注册过的人员为评审专家。被添加人员登录个人电子邮箱,找到系统发送的激活邮件,完成激活即可获得专家个人账号并登录系统。

    (2)在系统已有项目负责人角色账号。申报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在“系统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人员管理”页面,选择已经是项目负责人的人员,点击“添加评审专家”按钮,给其添加评审专家角色,该人员用原有账号登录系统就会有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两个角色。

    (3)在系统已有评审专家角色账号。该类用户用已有的评审专家账号登录系统完善信息提交即可。

    2.个人信息完善提交。评审专家,以个人账号登录,选择评审专家或临时评审专家角色进入系统,在“系统管理-个人信息维护”页面,完善个人信息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初次成为临时评审专家的,在专家个人信息经过赣州市科技局最终审核后,正式成为评审专家。

    3.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在“系统管理-单位人员管理-评审专家信息审核”页面,对本单位人员提交的评审专家信息表进行审核。

    四、有关要求

    1.开展广泛动员。专家库是我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我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科技奖励和项目评审评估等各类专家将从专家库中抽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广泛动员,做好新增专家推荐和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切实加强对专家信息的审核。

    2.落实严格把关。申请人员需根据赣州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专家所在单位要按照专家入库条件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移出专家库,并记入个人和单位科研信用档案。

    3.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库征集活动实行全年常态化动态管理,入库专家应及时更新个人相关信息,每年至少登录一次专家系统。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赣州市科创中心 李志伟

联系电话:18907975105

                       赣州市科技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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