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我委就嘉福万达广场项目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违规行为,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嘉福发展置业有限公司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12月28日,根据有关程序要求,我委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约谈中我委重点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有关要求进行了强调,对该公司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违规行为进行了批评,对该公司违规行为整改事项进行了问询。该公司主要负责人表示收到《整改通知书》后,深刻认识了违规行为的严重性,立即组织开展了相关整改事项并已落实到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认真反思,加强自律,坚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发生。经我委核实,相关事项已整改到位。
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江西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到诚信经营,为维护公开、公正、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作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引以为戒,在申请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管理时,做到提交材料真实齐全、现场公示清晰醒目,确保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程序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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