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全面查找整治技工院校实习就业侵害学生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好学生实习就业合法权益,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赣州市技工院校实习就业侵害学生利益问题线索。
一、征集内容
重点围绕2022年以来赣州市技工院校学生实习就业工作中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技工院校损害学生利益问题。重点包括:未按有关规定组织学生签订实习协议问题;安排一年级学生或未满16周岁学生实习问题;在学生实习期间,未保留学生校内住宿条件仍收取学生住宿费问题;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等费用问题;安排毕业班学生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岗位实习问题;对不服从安排到指定企业实习或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班学生,增设毕业证发放关卡问题等。
(二)技工院校联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损害学生利益问题。重点包括:技工院校伙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垄断实习学生生源,组织安排毕业班学生到指定企业实习,损害或变相损害学生实习知情权选择权问题;院校联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并赚取“人头费”问题;院校实习学生实习工资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第三方转发问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扣押实习学生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强制学生实习问题等。
(三)技工院校就业工作不够扎实问题。重点包括:对学生开展就业指导、就业规划、职业技能培训不够,致使学生职业规划能力偏弱、就业方向不明、就业意识不强等问题;虚假、夸大就业前景,实际就业和前期宣传严重不符问题;对校企合作企业前期了解不够,造成毕业班学生工作待遇有偏差,就业后离职偏多问题等。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1月底。
三、征集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如有相关问题线索,可以采用书信、来访、电话(工作日上班期间)、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问题线索”)等方式,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技工院校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映。
四、有关要求
(一)反映人反映问题或提供线索的,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真实客观,不得虚构夸大、捏造歪曲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依纪处理。
(二)反映内容应与征集内容相关,反映人应尽量详细提供涉及问题的人员信息、事件基本情况以及掌握的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
(三)鼓励实名反映,反映人应尽量提供真实姓名、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受理部门承诺将严格为反映人保密,并对反映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办理。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4日
联系方式:
供稿部门:职建科
编校:尹琪
审核:李蓉
监制:谢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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