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批流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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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受理,接收资料(1个工作日) | ||
□项目批文; | ||
□总平面规划图; | ||
□项目方案设计文本及电子版文件; | ||
□设计施工图及图审报告; | ||
□地质勘察报告; | ||
审查资料并到实地察看(2个工作日) | ||
根据《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审查: | ||
新建以下民用建筑项目,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不修建防空地下室条件的,按照下列标准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一)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免收; (二)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以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免收; (三)临时民用建筑免收; (四)因遭受水灾、火灾或者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的民用建筑按照原面积修复的部分免收。 除前款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扩大减免范围或者降低缴费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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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相关审批表格报领导审批(1个工作日) | ||
□赣州市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表 | ||
□赣州市建设项目人防审批备案表 | ||
核发《赣州市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项目人防审批证》(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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