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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妇幼保健院拟升级为三级妇幼保健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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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对拟升级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市卫生健康委医政与体制改革科,联系电话:0797-8169066。

1、拟升级单位(人):信丰县妇幼保健院

2、拟升级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三级妇幼保健院;

3、拟升级医疗机构名称:信丰县妇幼保健院;

4、拟升级医疗机构选址:信丰县嘉定镇体育路1号

5、拟升级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

6、拟升级医疗机构经营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7、拟升级医疗机构床位(牙椅):310张;

8、拟升级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9、拟升级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中医科、急诊医学科、老年医学科、健康体检科

10、拟升级医疗机构符合赣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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