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面向已招录大学生乡村医生的面试、体检及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及全省大学生村医专项计划招聘文件要求,赣州市面向已招录大学生乡村医生的面试工作已经结束,在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确定了体检考察对象。现将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10人(详见附件)及体检考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体检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行业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
主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
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请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做好相关准备,保持电话畅通;体检前注意休息和饮食,勿熬夜、不饮酒,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饮。
咨询电话:0797-8169038
附件:赣州市已招录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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