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质量强县(市、区)领导小组,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赣州市委办公厅英皇娱乐,英皇国际娱乐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办发〔2019〕3号)要求,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树立质量标杆,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和组织导入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增强质量竞争力,促进全市经济提质增效,根据《赣州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赣市府发〔2017〕12号),赣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委会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赣州市市长质量奖(组织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长质量奖(组织奖)概况
(一)奖项设定。市长质量奖每年度评审1次,设质量奖和提名奖。每届市长质量奖获奖组织、提名奖获奖组织原则上均不超过3个,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市政府对获得市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予以表彰,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组织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二)授予对象。授予我市质量管理成效显著,追求卓越绩效,不断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以及自主创新能力、管理水平,且在国家、省、市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组织”)。
(三)评审依据。评审标准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国家标准。主要是对申报组织近3年质量工作业绩的综合评价。
二、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市长质量奖的组织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在赣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
2.符合国家、省、市产业、质量、环保等政策,依法取得相应资质。
3.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3年以上;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1年以上,建立了首席质量官制度。
4.具有卓越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主要经济、技术、安全和质量等指标位于同行业领先地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三级或以上标准,且近2年持续盈利;从事非赢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同行业前列。
5.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实现创新并具有推广价值。
6.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在质量、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及食品安全等方面,无重大责任事故以及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属于组织自身责任而引起的质量异议、索赔和退货;无国家或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较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虚报、瞒报统计数据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无重大纳税失信记录或其他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7.获得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相关部门或者市级以上行业协会的推荐。
(二)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企业申报市长质量奖。
(三)历年获奖组织3年(不包括获奖当年)后可再次提出申请,但以原获奖成果申报的不予重复奖励。获得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可继续申报市长质量奖。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申报组织如实、完整填写《赣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表格和申请材料样式可登录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专题专栏‘质量强市’中相关文件”栏目下载(网址:http://sjj.ganzhou.gov.cn)。
(二)自评报告。申报组织须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国家标准,撰写《卓越绩效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自评报告》),包括组织概述、实施情况和典型案例等。
(三)证实性材料。申报组织须提供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组织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3份,2003版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1份)报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申报组织的符合性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确认符合申报条件的名单。
(三)各县(市、区)质量强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宣传,认真组织好本辖区市长质量奖的申报工作,对各申报组织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敏
联系电话:8084829、15707979777
通信地址:赣州市华坚南路68号1号楼907室赣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电子邮箱:gzszlqs@163.com
2020年度赣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指南赣州市市长质量奖申报材料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