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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崇义县2024年35千伏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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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崇义县供电分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崇义县2024年35千伏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满足崇义县龙勾乡负荷增长需求,缩短龙勾乡10千伏供电半径,提高龙勾乡电网供电可靠性,解决用户低电压问题,结合江西中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崇义县2024年35千伏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崇义县供电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崇义县龙勾乡、上犹县东山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1、龙勾35千伏变电工程

新建龙勾35千伏变电站1座,安装10兆伏安主变新增35千伏进线1回10千伏出线6回,装设并联电容器组1×2兆乏。

2、中稍-龙勾35千伏线路工程

新建中稍-龙勾35千伏线路10.9公里(其中架空线路长10.4公里,电缆路径长0.5公里)。

3、配套间隔工程

中稍110千伏变电站扩建35千伏间隔1个。

四、项目总投资1995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其中企业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五、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六、项目招投标请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报我局审批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项目代2405-360700-04-01-749973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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