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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江西赣州赣县抽水蓄能电站35千伏外部供电线路工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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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峰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准江西赣州赣县抽水蓄能电站35千伏外部供电线路工程项目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满足江西赣州赣县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用电及运行期厂用备用电源需求,结合江西信聿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江西赣州赣县抽水蓄能电站35千伏外部供电线路工程。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江西峰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赣县区大埠乡、王母渡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赣县抽水蓄能电站35千伏外部供电线路21.369公里,其中上汶-赣县抽水蓄能电站35千伏线路6.475公里(电缆线路0.17公里,架空线路6.305公里);王母渡-赣县抽水蓄能电站35千伏线路14.894公里(架空线路14.724公里,电缆线路0.17公里);配套建设继电保护及光纤通信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146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其中企业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五、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六、项目招投标请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报我局审批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项目代码:2406-360700-04-01-374085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6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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