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城管局,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城管分局,中心城区各共享二轮车运营企业:
为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江西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赣州市中心城区共享二轮车运营管理办法》(赣市城管字〔2023〕1号)、《赣州市主城区共享二轮车管理考核细则》赣市城管字〔2023〕2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15日
相关文章
章贡区城管局,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城管分局,中心城区各共享二轮车运营企业:
为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江西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赣州市中心城区共享二轮车运营管理办法》(赣市城管字〔2023〕1号)、《赣州市主城区共享二轮车管理考核细则》赣市城管字〔2023〕2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赣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5月15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