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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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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情况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1.坚持党委领导。强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讨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党委和领导小组在法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和主导作用。制定《赣州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落实具体职责及工作任务,共同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坚持党政同责。在全省率先制定2023年度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市县两级党政领导根据任务清单,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并在重要节点、敏感时期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传导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坚持严的主基调,对辖区道路隐患治理成效落后的赣县区、会昌县、兴国县以及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信丰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宁都、会昌、信丰、安远等地予以定点帮扶。对寻乌7.16沤肥池沼气中毒窒息事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14名党政领导干部予以追责问责

3.理清部门职责。市安委会专门新增燃气安全专业委员会,将果业、水保等单位纳入农林牧渔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41个市直部门下达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目标任务。督促市本级26个部门单位制定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联合住建、商务、消防等12个部门发文全面厘清燃气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全市“园中园、厂中厂”企业消防安全监管机制,明确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4.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加大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科学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2023年我局在局网站公布6起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持续完善畅通我局信访、来电来信来访举报等,群众反映的应急管理职责相关问题的渠道,全力排查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积极稳妥地为群众解决问题。2023年我局共收到12345热线、来访、来电、省厅转办、问政赣州等41宗,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有效缓解社会矛盾。

(二)抓实公正公开严格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明确我局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事项,在局网站上开设“双公示”专栏,及时公示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出台《赣州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进一步执法人员职权行使,规范执法人员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程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我局线上执法率达到100%在专项整治精准执法阶段创新实施“五个一”具体措施,扎实开展精准执法活动,严格落实“一案双罚”、行刑衔接等措施,并持续在媒体上曝光典型执法案例,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力。

2.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盯紧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全市1.04万余家危化品、矿山、工贸、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和旅游、医院及消防重点单位开展约谈或述职,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施“一案双罚”44次,公开曝光典型案例212个。对全市708座矿山、43座尾矿库全面评定安全风险等级,明确矿山日常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和监管要求,对其中在运行的113座地下矿山、43座尾矿库落实市、县、乡三级政府领导包保责任人。在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全覆盖提醒、面对面约谈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行业监管人员“三员到岗”制度,未到岗一律视为重大安全隐患。

3.扎实开展“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根据省厅“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方案制定任务分工表,每月定期调度汇总全市开展执法检查情况并报送省厅。11月,在赣县成功举办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比武活动。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估机制。每年年底集中开展一次执法案卷评查,市局组织案卷评查小组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所办案卷进行评查,对案卷评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至各县(市、区),对文书应用合理,卷内材料完备,归档整齐规范的案卷进行表扬。

4.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全市各部门共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2821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664家,同比分别上升23.7%25.3%。其中,行政处罚1012次,共处罚金额2134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05家,移送司法机关人员14。严格落实“两法衔接”,利用刑事司法手段,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龙南市1·4”燃烧事故、赣州经开区“8·5”火灾事故责任人按照行刑衔接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三)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凝聚执法温度

1.保障法律顾问配备。聘请法律顾问协助指导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和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制审查意见,确保我局各类事项办理依法依规。2023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配合我局对20起案件进行法制审核。下发《关于明确局内设股室承担执法监督职责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明确一个内设机构承担执法监督职责,目前,各县(市、区)都已经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明确内设机构承担执法监督职责,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和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有力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2.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支持配合行政复议机构、法院案件办理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2起,提起诉讼5起,我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我局参与的2起行政复议案件及4起行政诉讼案件,均未被相关部门予以撤销或者改判,另1起行政诉讼案件正在办理中。

3.严格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对同一家企业原则上50天内不重复检查,对违法者“利剑高悬”的同时,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跨部门联合执法。我局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的企业共166家。我局牵头完成“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尾矿库安全度汛”等部门联合双随机检查任务3次,配合市气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部门联合检查12次,实现了“进一次企业、查多项事”,有效避免了多头执法。

4.制定行政减免责“四张清单”。编制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强制清单“四张清单”工作,对企业非主观恶意、非拒不整改的轻微违法行为,以告诫提醒为主,不予行政处罚。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根据行政相对人违法情节的轻重程度,严格按照所省厅制定的裁量实施细则处罚,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更好的保护相对人的权益。

(四)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制度

1.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动态管理。认真开展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系统认领操作工作,实现省市县三级相同权力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四统一。我局现有的三项政务服务事项已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件材料和办事流程。目前,我局现有的依申请事项除必要的身份证件以外,已无需其他证明材料。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出台《赣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的实施意见》和打造应急管理“第一等”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借鉴大湾区城市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一网通办”先进做法,目前我局应急预案备案事项已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并上线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APP备案时限由法定5个工作日缩短为即时办理极大缩短了企业备案时限,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3.开展“专家会诊式”服务指导。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开展企业“体检式”检查,聘请第三方专家,对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全覆盖开展免费“专家会诊”,帮助企业发现问题,整改隐患。矿山领域已利用省应急管理协会平台邀请省级矿山专家免费开展42家次矿山安全风控服务,自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以来,通过对全市矿山企业免费签订救护协议通过专家指导服务方式,为矿山企业减负近1000万元。危险化学品领域出台《2023年危险化学品领域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手册》,规范专家指导服务专家遴选、组成、考核具体事项,全面梳理2023年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重点内容清单。帮助相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点工贸企业、矿山企业开展问题隐患排查,以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改为抓手,为企业营造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营商环境。

(五)深入推进普法工作

1.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法律法规专题宣传。“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宣传贯彻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在经开区、赣县区圆满举办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大型现场咨询活动和“6·16”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规模均为迄今为止最大,效果最好。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竞赛决赛直播,吸引了220多万人次在线观看,安全生产月网络知识竞赛排列全省第二。

2.开展新《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活动。印发《学习贯彻新<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通知》,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共80余次,培训人数26000余人。通过培训方式深刻领会新《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新《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条款内容,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以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1327条,其中在省级以上媒体发稿1052条,同比增长68%,应急新闻发稿量、用稿率以及在中国应急管理报发稿量各项指标均为全省第一。对全市2019年以来重点行业领域事故进行梳理,编写《赣州市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选编》,制作安全生产、农事活动有限空间警示教育片。严格规范培训考核,“三类岗位人员”培训36616830人,其中考核合格13983人。开设重大事故隐患曝光台,共曝光10期一百余条重大事故隐患。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制机构建设有待加强,上级安排部署的一些工作任务因人员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工作开展不够及时、不够扎实,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法治工作任务,行政执法监督、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出台或修订,对基层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我局加大了对镇(街)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但目前我市基层执法队伍人员更换频繁,基层安全监管力量相对薄弱,法治意识、为民服务意识和法治能力都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管理能力有待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一)常态推进法治建设。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局党委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定期听取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汇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强化法治履职问责,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法治建设保障机制。

(二)强化法治学习。按照2023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要求,通过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法律法规,认认真真研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全面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思想行为,持续推动应急管理从严执法、规范执法在细处落实。

(三)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完善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加强应急管理领域执法监管指导,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学深悟透法治思想。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运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联系起来,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结合“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二)进一步配齐配强法治力量。积极协调组织、编办等部门选调、招考一批法学专业人员,及时充实应急管理队伍,切实提高应急管理依法治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统筹人员力量,合理安排专职人员、专业人员专项负责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要文件出台、有关行政处罚听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决策中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三)进一步抓实抓细普法教育。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强化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媒体平台作用,丰富普法内容,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推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融入执法程序中,推动社会公众理解掌握法律法规规定,自觉执行行政执法决定。大力开展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以重大宣传节点为载体,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

                                 赣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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