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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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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评选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经研究同意南康区民政局等3个单位申报“江西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林莉萍等15名同志申报“江西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

南康区民政局、龙南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兴国县民政局申报江西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集体。

二、先进个人

陈震宇等15名人员申报江西省社会救助工作先进个人:

1.县民政局分管领导1人

①定南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震宇

2.市、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股)长10人

①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林莉萍

②南康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仲先海

③于都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华丙辉

④石城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郑礼亮

⑤安远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孙娟丽

⑥宁都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温伟冬

⑦全南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叶书彧

⑧崇义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谢丽娟

⑨瑞金市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朱景铭

⑩寻乌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股长刘小莲

3.乡镇经办人员4人

信丰县大阿镇人民政府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邹长勇

章贡区水西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主任  

③大余县河洞乡人民政府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游晓红

④上犹县营前镇人民政府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胡祥瑞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2月28日-3月5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赣州市民政局反映,联系人:雷晴 联系电话:8991029。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联系方式。

                             赣州市民政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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