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安远汽车总站、宁都县汽车站、南康区汽车东站等3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汽车站,予以经营资质降级的处罚。
据悉,在省、市两级交通、运管部门的节前春运安全督查中,以上3个客运站被发现存在多处安全隐患。综合督查组反馈及日常督查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200-2004),市运管局决定暂予取消安远汽车总站、宁都县汽车站、南康区汽车东站3个汽车站二级车站站级,降级后车站不得再按二级站标准收取客运代理费,由属地运管机构重新核定站级,并变更相关经营许可手续。
安远县汽车总站:1.出站登记检查人员未严格履行清点出站乘客数量、提醒乘客系安全带等职责,对存在严重超员、乘客普遍未系安全带现象的客车放行;2.封闭式管理不到位,无关人员可随意进出;2.配备的“三品”检查设备及查验人员未发挥正常功能。
宁都县汽车站:1.封闭式管理不到位,无关人员可随意进出;2.长途客运实名制管理不到位;3.配备的“三品”检查设备及查验人员未发挥正常功能。
南康区汽车东站:1.出站登记检查人员未严格履行清点出站乘客数量、提醒乘客系安全带等职责;2.封闭式管理不到位,无关人员可随意进出;3.配备的“三品”检查设备及查验人员未发挥正常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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