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市林业局>新闻发布

在线检阅: 搜索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璨在赣州调研

访问量:
  8月3日-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璨在赣州市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及先行区改革情况调研。江西省林业局法改处副处长江滨、赣州市林业局党组书记肖年生等陪同。
  调研组一行深入崇义县江西齐云山食品有限公司、益佳木业、密溪林场芦柴工区和密溪工区、林业技术推广中心过埠服务站和安远县车头镇官溪村“场村共建”示范点、森林食品产业园、高云山乡铁丰村“国储林+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开展实地调研,并在崇义县、安远县、赣州市林业局召开调研座谈会,详细了解赣州市及有关县(区)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工作情况,征求市、县(区)、乡(镇)党委、政府和林业、财政、自然资源、金融服务、国有林场等部门(单位)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建议,就相关问题同有关负责同志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调研组对赣州市及有关县(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推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建立林业经营收益权证制度、发挥国有林场联营带动作用、构建现代化林业产业体系、夯实林业基层基础、提升集体林经营管理质效的有关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调研组指出,要结合工作实际,立足森林资源优势,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着力提升集体林经营管理效益,在助推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促进作用。要充分发挥国有林场联营带动作用,运用现代企业理念,大力推进“场村共建”,创新“国有林+集体林”利益联结机制和模式,推动国有林场绿色发展与林农增收致富、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协同推进。要积极推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拓宽“两山”双向转换路径,吸引社会资本进山入林兴业,推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要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同打造林长制“升级版”相结合,用好考核“指挥棒”,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强力推进,着力解决一批制约集体林经营管理的体制机制瓶颈问题。要加强宣传推广,营造关心支持改革、合力推进改革的浓厚氛围,深入挖掘、总结提炼改革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市域范围内复制推广,为全国全省提供有益探索借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