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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林业局“三突出三推动” 深化法治林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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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赣州市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法治政府实施纲要及市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坚持学法普法、改革提升、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不断深化法治林业建设。
  突出学法普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坚持示范带头,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林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对全市林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加强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百万网民学法律”、“爱鸟周”、湿地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森林防火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依托新媒体平台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积极开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警示教育,提高林业法律法规知晓度。
  突出改革提升,推动林业营商环境“法治化”。服务推进“市县同权”改革优化提升,2024年起将市本级6项行政许可事项权限直接下放县级,实现“同一标准、市县同办”,目前全市共办理“市县同权”审批事项536件,认领审管联动监管事项3件。持续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在全省率先开展林农人工商品林林木采伐许可证委托乡镇核发试点,切实打通林木采伐服务林农林企“最后一公里”。对标对表粤港澳大湾区政务服务规则规制,围绕服务助力深赣共建产业园区建设,加强与省林业局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省级下放有关事项审核审批权限。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保障企业安静发展有关工作要求,明确细化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填表报数、调研帮扶、公务活动等工作措施,切实优化涉企服务,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突出依法行政,推动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依法科学决策,规范做好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和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清理、管理,目前市林业局代市政府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行政执法检查,推广运用“包容免罚”“信用监管+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方式,主动告知提醒并指导帮助行政相对人做好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开展全市林业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公开受理处置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问题线索。按时序进度统筹做好2023年度全面依法治省实地督察发现共性问题整改销号和法治督察问题整改专项核查自查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2024年上半年,全市林业系统立案372起,查结305起,处罚313人,我市推动服务型林业行政执法监管与基层治理能力建设融合发展有关做法在全省林业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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