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市民政局召开全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进展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严裕华同志就全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进展作简要介绍,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市养老服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香港商报、香港经济导报、江西手机报、江西商报、赣南日报、赣州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参加此次发布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提高全市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2022年12月,我市下发了《赣州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全面推进。目前,乡镇敬老院人、财、物收归县级民政部门直管实现全覆盖,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理顺,改革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稳定人才队伍,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是落实编制,招录人才。每个乡镇敬老院核定事业编制2名(其中敬老院长1人、会计1人),实行定编定岗定人管理,全市已核定事业编制490余名,已招录228名,担任乡镇敬老院院长91人,年龄超过55周岁的院长由69.6%下降至13.86%,大专以上学历由原来的29.6%提升为76.2%。二是加强培育,定向培养。加强对乡镇敬老院新入职人员的培训,2022年以来,共培训养老院院长、养老护理员近2万人次。委托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定向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120名。三是强化考核,激励人才。建立健全按岗定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将年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及廉政奖金挂钩,并实行末位淘汰。工薪标准有了新改变,非事业编乡镇敬老院院长月均工资达3530元;养老护理员月均工资由2200元提高到2938元,极大调动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规范财务管理,财务制度进一步健全
一是理顺财务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成立了公办养老机构财务核算中心,对乡镇敬老院的财务集中管理,统一会计核算和监督,并纳入财政一体化平台。民政局机关财务与乡镇敬老院财务实行分账核算。二是规范资金管理。各县(市、区)均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各类资金物资入账、出账制度,资金分类管理、专款专用。三是规范监督管理。规范乡镇敬老院院长、公办养老机构财务核算中心和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资金审批权限。落实院务管理委员会制度、财务公示、第三方监管及内审等监管制度。
三、规范资产物资管理,服务供给进一步优化
一是做好资产盘点交接。县级民政全面盘点清查资产、设施、设备和土地、山塘、果园、菜地等,核清账面资金、债权债务等情况,全市乡镇敬老院198个,已经办好产权登记及移交手续121个。二是规范物资采购。对生活、安全等大宗物资的计划采购和管理,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探索形成优质优价的县级民政部门统一采购机制;零星物资、不具备县级民政部门统一采购条件的,由各乡镇敬老院召开院务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年度采购方案,确定年度物资供应商。实行乡镇敬老院主要物资县级民政部门统一采购,零星物资乡镇敬老院自行采购相结合的方式,规范物资采购。三是规范物资出入库管理。加强仓库管理,严格履行物资出入库手续。采购物资到院后,由二人以上验收签字,确认物资品名、数量、金额后入库,做到入库账物相符、账实相符。入库物资指定专人保管,使用时有完善的领用流程。出库时程序规范。
四、提升管理服务质量,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出台了《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运营管理指引》等13项相关配套政策,从入院评估、日常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级划分与评定等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有序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全市共评定一级以上乡镇敬老院186个,占94%,高于全省60%的目标任务,推动养老机构设施和服务量质双提升。三是打通医保结算通道。将符合条件的敬老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或使用智慧医保“村村通”设备上门结算,在敬老院开通门诊医保结算渠道。除新建和拟合并的敬老院外,全市196家乡镇敬老院实现医保直接结算全覆盖。四是严抓综合监管。印发《关于建立局领导安全生产挂点联系责任分工制度的通知》,建立市级民政部门挂点联系、县级民政部门“领导包片、干部包院”负责制。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消防、食品、人身安全等各类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我市养老机构综合监管经验做法入选民政部《养老服务监管·地方经验交流材料汇编》。
发布会上,市民政局还就全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前后老年人生活条件对比、乡镇敬老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以及收住社会老年人价格标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现场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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