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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赣州市粮食生产任务分配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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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抓好2023年粮食生产流通工作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23〕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确保全面完成粮食生产硬任务,现就抓好2023年粮食生产流通工作通知如下。

一、咬定目标任务,始终抓紧抓实头等大事

(一)迅速组织发动。坚决贯彻“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的战略部署,立即组织发动,层层动员部署,密集调度推动,通过各种形式持续向基层传达重粮稳粮的强烈信号。聚焦保面积、保产量,全过程、全链条夯实粮食安全工作基础,大力提升粮食生产水平。坚持一茬接着一茬种、一季接着一季抓,紧扣农时做好农资储备、面积落实、翻耕整地、播种育秧、田间管理等各项农事,压茬推进早中晚稻和旱粮生产,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任务。

(二)合理分解任务。向各县(市、区)分解下达的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是硬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全面完成。各地要在前期开展早稻田块划定的基础上,立即组织开展耕地资源调查摸底,全面摸清摸准各乡镇、村组“三调”耕地、水田、旱地以及种植基础、光热条件等实情,广泛听取乡村民意、征求意见建议,结合往年任务落实的实际情况,在乡镇与乡镇、村与村之间进行准确测算和调剂,科学合理分解下达早中晚稻和旱粮各茬口生产任务,确保落得下、种得上、相匹配。 

(三)落实主体田块。通过村务公开微信群、明白纸、户主会、上门入户等多种方式,大力宣讲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最低收购价、农机购置补贴、县级奖补等强农惠农政策,开展种植意向调查,动员更多的主体发展粮食生产。结合年度早中晚稻和旱粮生产任务,逐茬逐季落实种植主体,精准到具体的田块。积极搞好土地流转服务,加快发展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种粮主体,推动适度规模和集约化生产,力争全市50亩以上种粮主体达1万户以上。严禁在严格管控类耕地上种植粮食作物,从源头上严格管控粮食生产重金属含量超标。县乡村组要逐户登记造册,逐级建立粮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台账。县乡村早稻、中稻、晚稻及旱粮台账,分别于5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前报市委、市政府备案。

(四)保障农资供应。立即组织开展农资库存全面摸底清查,对照粮食特别是早稻生产需求,及时组织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调配,确保货源充足、品种齐全。对早稻生产种子调配有困难的,由市里统一协调解决。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春季执法护农、放心农资进村入户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坑农害农行为。畅通流通供应渠道,引导“点对点”“一对一”配送服务,确保各类农资及时有效供应。

(五)推进“两个中心”建设。按照“早稻种植面积3000亩以上的乡镇至少建有1个水稻(油菜)工厂化育秧中心,实现集中育供秧覆盖全市所有乡镇;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的要求,对标农时、倒排工期,切实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全面投入早稻生产。精准测算秧苗需求量,提前制定育秧计划,育足秧、育壮秧,防止育秧过多造成浪费。加强农机应急能力建设,单季水稻种植面积5000亩以上的乡镇,原则上应按日均应急作业能力200亩以上的要求成立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重点村要依托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育秧中心等农业服务组织建立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实现农机应急作业服务覆盖到所有涉农乡村。

二、突出关键要害,推动粮食生产绿色高质高效

(六)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强化执法监管,从严查处新增违法用地,坚决遏制耕地抛荒和“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力推进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旱地改水田”土地整治。加快冬春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完善田间地头渠系与灌区骨干工程连接等农田水利设施。组织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完成2022年度55.2万亩建设,确保不耽误早稻生产;启动2023年度37.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推行“田管家”智慧高标监管平台+工程设施保险相结合管护模式,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和高效利用。

(七)扩大良种推广。重点推广万象优、长田优系列本地“当家品种”,以及富硒、绿色、有机等优质专用水稻品种,加快粮食作物品种更新换代,确保全市良种覆盖率98%以上。立足全年粮油生产全局,早稻重点推广生育期在110天左右的高产抗逆优质良种。加强传统特色稻、薯类、豆类等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强化宁都、兴国、信丰、南康等水稻制种基地建设,力争全市高标准水稻制种3万亩以上,提升保种育种供种能力。深入推进粮食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打造一批“中国好粮油”“江西好粮油”品牌。

(八)推进节本增效。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绿色高质高效行动,着力提升粮食产能。集成推广水稻“三控”、“早籼晚粳”、精准施肥施药、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节本增效技术模式,力争主推技术到位率96%以上。发展一批富硒、绿色、有机、优质的标准化生产基地,打造一批高产高效“样板田”。大力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机播、机插、机抛、机防、机烘等农机化集成技术应用,力争水稻机播率达47%、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升1个百分点以上。引导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小农户对接,推行代耕代种、联耕联种、订单生产等模式,努力降低小农户生产成本。

(九)强化田间管理。各地要紧扣资源禀赋条件,合理衔接安排早稻、晚稻和冬油菜茬口,争取早稻播种、育秧、移栽、收割等各项农事前移,为晚稻和冬油菜茬口腾足空间。在抓好面积落实的同时,坚持“多收一斤是一斤”,更加注重主攻单产、提升品质,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把田间管理贯穿到粮食生产每个茬口和全过程。对村集体、村干部兜底种植和大户整村承包经营的,要重点加强核查、跟踪督促管理,坚决杜绝基层敷衍完成下达任务,一兜了之、一种了之、只管种不管收、套取奖补等现象。

(十)强化防灾减灾。树牢“抗灾夺丰收”、“减灾就是增产”理念,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科学应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加强农情调度上报,积极争取救灾物资和资金支持。完善基层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防控体系建设,抓实稻瘟病、稻飞虱、草地贪夜蛾等重大植物疫病虫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植物疫情。

(十一)加强粮食流通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统筹抓好政策性和市场化收购,严格执行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巩固提升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推进社会责任储备。规范粮食收购和管理,坚持质量标准、按质论价、应收尽收,坚决杜绝乱扣水杂、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损害粮农和国家利益的行为,严禁拖欠售粮款或代扣代缴税费等任何款项。落实被污染粮食收购处置机制,按照“谁生产、谁收购”的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定点收购、专仓储存、定向销售,不得拒收或流入口粮市场、食品加工企业。开展“智慧粮库”和库点绿色储粮升级改造,完善加工物流和产品营销网络。树牢“节约减损就是增产”理念,深化推进节粮减损、食物节约行动,把住生产、机收、消费各个关口,推动全链条节约减损。

三、强化督导考核,全面落实党政同责要求

(十二)全面压实责任。各级党政要始终坚持“头等大事”“国之大者”战略理念,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层层压实属地责任。强化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合力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心协力抓粮食生产的浓厚氛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县、乡、村三级党政主官分别抓好1000亩、500亩、100亩以上的早稻生产示范基地,县、乡挂点领导分别抓好500亩、100亩以上的早稻生产示范基地,建立专门台账,树立示范标识。

(十三)加大政策扶持。加强各类涉粮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水稻保险等政策,严禁套取、克扣、截留、挪用各类涉粮惠农资金等行为。加大粮食生产投入,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粮食生产。继续实施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政策,推广适用丘陵山区的农机具。坚持“抓大不放小”,各县(市、区)要进一步优化粮食奖补政策,尽早出台具体政策,推动奖补“提标扩面”,让更多的散户享受种粮政策。优化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粮食生产用地空间。加大粮食生产信贷支持力度,巩固提升“财农信贷通”和“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信贷质效。扩大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积极探索粮食产品价格、产量、收入保险。

(十四)加强督查考核。市级将突出面积落实、田间管理、耕地保护等重点,进一步完善责任包干、抽查核查、调度督导、通报约谈,以及抽县人员交叉检查“四不两直”等工作法,督促粮食生产和流通政策的全面落实。对任务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的,一律调查问责、从严从重处理,并视情况由市委、市政府或市农业农村局进行通报、约谈。各地要相应成立督导组,巡回乡镇、村组一线督促指导,确保粮食生产任务落到实处。更加科学合理开展粮食安全责任制、幸福江西、综合考核、乡村振兴实绩、乡村振兴行动等考核涉及粮食生产和流通有关指标的评价,进一步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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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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