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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方案(2010年至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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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方案

(2010年至2015年)

 

为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快农业标准化,规范农产品(含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发展安全、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农业,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国内外市场竞争力,保障城乡居民的消费安全,按照中央、省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优质、生态的理念贯穿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以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从产地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监控为手段,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促进农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化管理。各要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坚持突出重点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的监管,依法把好源头关、生产关、市场关和管理关,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水平。

——坚持依法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在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同时,加强对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坚持行业监管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各部门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建设目标

力争用六年时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高,初步建立起一个基础支撑有力、保障措施配套、全程监管规范、应对国际竞争整体效能明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十五”期间要努力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市的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

——农业标准化程度显著提高。基本形成科学、配套的标准体系。主要农产品实现标准化生产和基地供应。品牌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定认证工作全面推进。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整体提升。建成、县、乡镇、市场四级组成的,布局合理、职能明确、专业齐全、运行高效的检验检测体系,检测能力能够满足从农产品产地到批发市场各环节管理的要求。

——全程监管能力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环境管理、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以及标签标识等全程监管制度和可追溯制度初步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基本形成产前、产中、产后全程依法监管体系。

——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增强。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构基本明确,管理机制基本健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不断完善,快反应、快节奏、高效率、高质量地开展应急工作。

主要任务

(一)农业标准体系建设

——继续实施“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专项计划”。加快标准的制修订进程,“十五”期间,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60项。加快制定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逐步形成以国家技术法规为核心,技术标准、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为配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标准生产技术推广应用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指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群众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加快示范推广应用间套种、生态农业、测土配方施肥、绿色植保防控等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做到安全用药、科学施肥,自觉杜绝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按规定使用限用农业投入品。通过6年的建设,力争全市经济作物生产的标准化率达70%以上,其中蔬菜、甜叶菊标准化率达80%以上;生猪生产标准化率达80%以上。

)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在充分利用各质检机构现有仪器设备的基础上,根据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的工作需要,更新、配置仪器设备,使检测仪器设备的精度和量程能够满足新形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重点建设1个综合性质检中心,18质检站、30%的重点乡镇检测点级综合性质检中心主要配备保障本地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业生态环境检测需要的仪器设备;县级质检站主要配备农产品安全检测、农业生产和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所需的基本设备;乡镇检测点主要以快速检测仪器设备为主。

)品牌农业建设

——实施品牌农业建设工程积极组织开展江西省名牌农产品、优质产品的认定工作,全面推进品牌农业发展战略的实施,大力发展品牌农产品,培植出一批知名农产品“龙头”生产企业和知名农产品品牌。“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24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80个无公害农产品、40个绿色食品、30个有机食品,培育发展115个省级以上农业品牌,重点将赣南脐橙、赣南生猪、赣南茶油、宁都黄鸡、赣鳗烤鳗培育成国家级品牌。

    ——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认证管理到2015年,全市新增80个无公害农产品、40个绿色食品、30个有机食品。继续开展饲料、农机、种子等农业投入品认证,推进兽药GMP认证、种养殖GAP认证、加工领域HACCP认证,形成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为主体,有机农产品、农业投入品认证为补充的认证体系。

)全程监管能力建设

—— 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全面开展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摸底调查、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监管范围覆盖农产品产地环境、主要农业投入品、大宗农产品以及“菜篮子”,地域范围上扩展到全市所有乡镇,监测环节上延伸到生产基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超级市场,全面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 建立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与追溯制度。完善农产品生产档案登记制度,逐步建立产品标签管理体系;加快农产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步伐,开展农产品认证、标签编码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化工作。积极推进农产品“从农田到市场”的全过程控制,逐步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跟踪、伪劣产品可召回、储运信息可查询。

)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建立市、、乡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健全事故报告系统、危害评估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建立和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督查制度。加强对基地、批发市场和超市中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重点产品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设立12316的举报电话。形成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一体化快速反应体系,切实保障农产品食用安全,维护社会安定。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涉及许多部门的工作,需要部门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努力。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当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相关方也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法制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涉及诸多法律法规,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政策和措施,健全农业行政执法和技术保障体系,依法开展监管工作。

(三)强化技术培训和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利用农民阳光工程知识化培训、新农村建设、农业广播电视教育等培训为载体,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培训。定期对生产基地管理、技术、检测人员和农产品经营者进行培训,重点搞好农民技术培训,使农民掌握并遵循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增强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生产技术水平。

(四)加大经费投入积极争取财政、基建资金等投入,力争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修订、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动植物防疫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市场信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攻关、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等建设的投入。

(五)建立公平信息平台加快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立足实用、突出重点、整合资源、分步实施、信息共享的原则,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上下联动、面向基层、产销一体化的农产品信息化管理体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能力。

(六)开展督查考核。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形成完善的工作和考核机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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