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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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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2426 是第5个“全国疟疾日”,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消除疟疾工作,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切实做好我市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消除疟疾工作的认识
消除疟疾是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是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各地卫生部门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教育、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广电、旅游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认真实施《江西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落实疟疾防控措施。  

二、广泛开展防治疟疾宣传活动  

各地卫生部门要结合“全国疟疾日”,大力开展防治疟疾宣传活动。要充分发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办专栏、专题,以新闻、公益广告、科普知识问答等形式开展新闻宣传报道。要组织医务人员、志愿者等以街头义诊或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要广泛宣传疟疾危害和防治知识,特别是加强对出国务工、经商和旅游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增强群众及时就诊、配合治疗的意识,提高人群的自我防护能力。  

三、进一步提升疟疾病例管理能力
加强疟疾病例管理是消除疟疾的关键环节和有效措施。各地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11版)》,提高疟疾疫情报告意识和诊治水平;要结合岗位大练兵、技能竞赛等活动,加强对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疟疾疫情处置能力。
请各县(市、区)卫生局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2012515日前将活动总结(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材料)电子版报市卫生局疾控科邮箱(gzswsjjkk@126.com)。
  

   

   

O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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