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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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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府办字〔202147

英皇娱乐,英皇国际娱乐办公室关于

印发赣州市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

20212025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816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部署要求,建设美丽乡镇,助力乡村振兴,结合《赣州市乡镇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乡镇(不含城关镇)政府驻地为重点,兼顾周边村庄,将农林垦殖场、工矿区纳入乡镇建设发展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实施以“一深化三提升”为主要内容的美丽乡镇建设行动。基础类的乡镇以完成“一深化”为主要目标,补齐与居民生产生活相关的基本功能设施;提升类、示范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其他功能设施,全面提高镇区建设水平;示范类要打造一流镇区设施和景观,塑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城镇风貌,提升镇区综合管理水平。到2023年,全市所有乡镇脏、乱、差的现象基本解决,服务功能持续增强、乡容镇貌大为改观、乡风民风更加文明,居民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全市20个左右的乡镇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到2025年,每个县至少建成2个以上示范类乡镇;全域旅游县辖区内所有乡镇按提升类以上标准建设,示范类乡镇比例不低于30%,全市55个左右乡镇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乡镇卫生秩序综合整治,实现“环境美”

1.强化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合理配置垃圾箱、果壳箱、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完善“村收集、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治理体系,推进城乡环卫第三方治理,健全乡镇日常清扫保洁机制,全面整治乡镇街道、集贸市场、公园广场、车站码头、建筑工地、学校周边和公共厕所、镇村结合部、房前屋后等区域的环境卫生;示范类乡镇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全面排查整治生活污水直排、乱排等情况加快完善乡镇镇区及周边村生活污水管网系统,强化污水管网入户收集;提升类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50%以上,示范类镇区生活污水实现“零直排”。〔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任务均为责任单位,不再重复列出),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等(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2.扎实推进卫生乡镇创建活动。对照省级卫生乡镇建设考核评分标准,加强卫生组织管理、卫生教育、环境保护和卫生设施建设,强化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到2023年底,创成国家级卫生乡镇比例达到5%,创成省级卫生乡镇比例达到30%。到2025年,创成省级卫生乡镇比例达到50%,创成国家级卫生乡镇比例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等〕

3.实施水体岸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乡镇镇区河流、湖泊、池塘、沟渠等各类水域保洁,保持水面、岸边干净清洁。逐步恢复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定期开展清淤疏浚。落实“河长制”“湖长”,督促乡(镇)、村“河长”“湖长”履职履责,实施水环境科学综合整治。有条件的乡镇,对河湖水系的治理可向周边村庄延伸,切实做到水清河(湖)美。〔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4.开展公路“道乱占”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清理国、省道、农村公路及镇区道路沿线店铺占道经营、占道堆物、占道晒谷物等现象;整治拆除道路沿线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确保道路畅通安全。大力整治占道施工、铺设管道和非法挖掘道路等行为整治客货运车辆非法占道停车现象,消除马路车站,具备条件的乡镇引导货车从镇区边缘通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

5.实施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科学设置并完善交通信号灯、标识、标牌、标线等交通设施,增设路灯、交通护栏、监控等附属设施,重点强化圩镇主干道及车流、人流量大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完善道路标线、标志、标牌,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施画停车泊位和停车标线。加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整治机动车、两轮车违反交通规则和乱停乱放行为以及行人不按信号灯通行行为,严查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规范乡镇行车和停车秩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等〕

6.加快老旧集贸市场提升改造。加大乡镇老旧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力度,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个室内或钢棚结构的集贸市场,经营设施分类分区,有自产自销区安全出入口和通道,卫生、给排水、通风、消防等满足要求。示范类乡镇要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的通知》(商建字〔200988要求,做到基础设施、经营设施、管理服务设施完善。有条件的乡镇要建设乡镇商贸中心或商贸综合体。强化集贸市场及市场周边环境监管,合理划定临时疏导点,加强联合执法,规范经营秩序,整治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监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

7.实施违法建筑、危旧建筑拆除行动。清理拆除房前屋后、背街小巷乱搭乱建的简易附属用房,依法依规拆除和回收空心房、危旧房,基本消除违法建筑。重点整治占用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严重影响乡镇入口、重要节点、道路两侧景观的违法建筑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建立日常管控机制,严格执行建房规划许可制度,逐步推行农村建筑工匠培养管理制度,杜绝无序建房。〔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等〕

8.持续推进“杂乱管线”整治。按照“强弱分设、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的要求,清理废弃线缆、线杆,整治管线乱拉乱架行为,着力解决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加强电网升级改造,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供电可靠、节能高效的供电网络。弱电管线原则上入管入盒,有条件的乡镇在主干道实施架空线缆入地改造。所有镇区实现千兆光纤网络、5G移动网全覆盖,鼓励具备条件的乡镇积极推进燃气管道入户。〔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城管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赣州分公司、中国移动赣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赣州分公司、中国铁塔赣州分公司等〕

9.实施建筑立面整治行动。清理整治沿街防盗窗、遮阳檐篷、空调室外机乱设行为。统一制定门牌、路牌、站牌,规范户外广告,公益广告、店招牌匾、指示牌设置,达到规范、整齐、美观。拆除更换残缺损坏的户外广告,清理乱贴乱涂,乱吊乱挂广告,根治“牛皮癣”小广告,保持沿街立面整洁。加强老旧小区提档整治,改善居住环境。〔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等〕

(二)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实现“生活美”

1.完善道路交通设施。乡镇推进路网建设,完善路网体系,打通“断头路”,提高道路通达性。强化道路管养,及时修复破损路面,提高完好率。提升类以上的乡镇镇区主干道应铺设沥青,提高人行道透水铺装和道路绿化水平,示范类乡镇要将无障碍设施、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道路建设系统。“新建一批、改造一批、路划一批、开放一批”公共停车场,基础类乡镇应基本满足停车需求提升类乡镇停车管理规范,至少一个停车场建有充电桩示范类乡镇和全域旅游乡镇要因地制宜配建大型车辆、旅游车辆停车位并在镇区范围内合理配建充电桩。〔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等〕

2.完善便民服务设施。乡镇应建成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包含集中办事窗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功能,推进公安户政、市监个体工商户登记等事项进驻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做到乡村和城镇居民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结合各类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乡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乡镇基层干部值班宿舍硬件设施。示范类乡镇因地制宜建设邻里中心,集合医疗、养老、文化、健身、邮政、零售、餐饮、维修等各项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

3.完善医疗卫生设施。乡镇的医院建设规模、标准符合《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建标107-2008),按照区域人口总数合理计算床位和建设规模,同时配备防保站或公共卫生科等设施,努力实现“小病不出乡镇”。示范类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水平。〔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等〕

4.完善基础教育设施。普及学前教育,所有乡镇确保镇区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适当考虑周边村庄就近入园。所有乡镇要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的设施建设,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建设规模、标准达到省规定的基本办学条件。示范类乡镇因地制宜推进职业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等〕

5.完善公共养老设施。面向镇区及周边乡村,提供多元化养老服务,基础类和提升级类的乡镇至少建有一所设施设备较为完善的养老院。示范类乡镇至少建有一所服务设施完善、设备齐全、护理水平良好的养老机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

6.完善公共文体设施。利用街头公园绿地、闲置土地和建筑建设改造文体设施。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个综合文化站,推进数字化建设,融合新时代文明实践、党员活动、教育培训、文化艺术培训、科普讲座等功能;每个乡镇至少建有一个室外公共标准篮球场。示范类乡镇确保每个社区建有1个图书室或文化家园,可结合邻里中心设置;提升类、示范类乡镇应建设健身广场,结合实际配备篮球架、足球门、乒乓球台、羽毛球网柱、室外健身路径等器材,并可结合中小学校或单独建设足球场。〔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体育局共同牵头指导,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局等〕

7.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全域旅游县重点发展的乡镇原则上要建设旅游集散中心,集合游客集散、交通换乘、信息咨询和产品订购等多项旅游服务设施,县内其它乡镇也应当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发展精品民宿、农家乐等,健全旅游标识设施。〔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市自然资源局等〕

8.完善农村生产服务设施。合理设置农村生产物资供应网点、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农机专业合作网点和快递网点等。基础类的乡镇,有农业生产资料销售和技术指导配套服务设施;提升类和示范类的乡镇,还应有农业机械销售和维修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等〕

9.完善乡镇绿化照明设施。乡镇应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要求,大力实施植树增绿、见缝插绿、拆违补绿、拆墙透绿行动,多植乔木和乡土、彩色树种,做好庭院绿化、公园绿化、道路绿化;合理配备路灯设施,实现照明达标。示范类乡镇、全域旅游的乡镇和有条件的乡镇要通过系统设计,把各类自然、人文、生态、农业景观等资源“串点成线”,形成集“绿化、文化、活化、美化”一体的休闲观光绿道,进行必要的美化亮化。〔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文广新旅局等〕

10.完善防灾减灾设施。根据本区域主要灾害风险隐患和国家、省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实施各类灾害工程防御措施;合理设置应急避灾场所、通道和物资储备站点。示范类乡镇要综合运用生态技术,增强雨洪管理能力;要建有乡镇灾害事故预警信息传播系统。所有乡镇根据国家标准和省有关要求规划消防救援队站建设用地,设置消防救援队站,配备基本消防通信设备和消防装备设施,合理设置取水点、消火栓、消防宣传阵地等。〔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

11.培育壮大乡镇产业。按照全市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总体布局,依据各乡镇的自然、区位、产业、文化等资源禀赋,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明确产业定位,大力推进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群众增收致富。具体由各县(市、区)统筹布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等〕

(三)保护历史塑造风貌提升乡镇品质,实现“人文美”

1.保护历史文化传统。对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要实现应保尽保。采用微改造、微更新的方式,整体保护乡镇格局、街巷肌理、传统风貌、街巷系统和空间尺度,留住乡愁记忆。鼓励改造利用老厂房老设施,积极发挥文化创意、工业旅游、演艺会展等功能,植入商贸、健康、养老服务等生活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旅局等〕

2.塑造赣南特色风貌。注重保护和延续乡镇的自然景观,有机结合乡镇的历史文化及周边山林水系,挖掘乡镇的地域特色,注重显山露水、塑造田园风光。挖掘和传承乡镇的文化基因,依托当地资源、用好当地材料、体现当地文化、讲好当地故事,真正把赣南红色文化、客家传统、历史脉络、风格肌理梳理出来,管控建筑风貌。充分利用赣南客家传统建筑风貌研究成果,紧扣地域文化特征,结合背街小巷改造提升、镇区建筑项目建设、居民建房管理、传统建筑保护修缮等,做好建筑风貌管控和塑造,保持乡镇建筑风貌朴素自然、古韵传承。打造具有赣南地方特色的美丽乡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旅局等〕

3.加强环境规划设计。示范类的乡镇要做好民居风貌提升改造,加强对建筑外立面设计、建筑色彩的引导和控制,提升空间环境品质。示范类和有条件的提升类乡镇要对重要街区、重点地段和重要节点开展项目设计,展现浓郁的市井文化、民俗风情和地方特色,塑造网红打卡景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旅局等〕

(四)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实现“治理美”

1.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快构建“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整合公安、自然资源、住建、政务服务平台等与乡镇管理相关的资源。逐步推进成立乡综合执法大队,承担乡综合执法管理任务。以“雪亮工程”建设为依托,加快乡镇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全面推动“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警保合作站”等工作人员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行实施“街长”制,由镇干部或工作人员任“街长”,聘任本街德高望重的群众作为副街长。对落实门前责任制、卫生保洁、规范经营、红白喜事、宠物管理等情况进行动态巡查,解决环境综合整治阶段性问题。〔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等〕

2.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充分激发居民“主人翁”意识,发动并引导村(居)民经常性开展镇区整治和建设活动,使镇区环境从“点”到“面”、从“面”到“里”得到全面改善。〔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乡村深入人心。利用本地地域文化资源优势,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引导居民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夯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基础,开展文明村、文明镇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4.深化平安乡镇创建。推进基层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持续打击整治“村霸”、宗族恶势力,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安排1-2个乡镇探索开展智慧乡镇管理试点。〔责任单位: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18月底前)。科学制定“一方案两清单”,即各县(市、区)乡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6)和各乡镇项目建设清单、产业发展清单,方案中需明确所辖各乡镇建设的启动时序(2022年前需全面启动),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10-20256月)。由各县(市、区)按照“一方案两清单”组织乡镇实施,每年1215日前制定下一年度启动建设乡镇的项目建设清单和产业发展清单。市级层面不定期开展推进指导,每年底对各县(市、区)开展一次考核排名,并作为五年期满考评排名的依据。

(三)考评验收阶段(202512月底前)。制定全市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考评验收方案,对各县(市、区)进行考评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市级统筹、县级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赣州市美丽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城建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对口副秘书长和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从市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抽调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开展日常推进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将美丽乡镇五年建设行动与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乡镇建设三年行动有效衔接,协同推进。市直牵头单位要制定本行业工作方案推进落实市直有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开展专项行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市、区)政府定期研究本地区美丽乡镇建设工作,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出台实施方案,以乡镇为单位制定差别化目标任务。乡镇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推进,选优配强一线工作队伍。

(二)落实经费保障。县乡两级政府是美丽乡镇建设经费的筹措主体,要建立以县为主、省市奖补的经费保障机制。市级每年对当年参与全市美丽乡镇建设考核,且在所考核类型中排名靠前的进行表扬。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统筹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美丽乡镇建设。市政府有关部门将乡镇补短板项目符合本系统项目资金支持方向的,纳入支持范围。各县(市、区)要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更多向乡镇建设工作倾斜,可通过依法发行专项债的方式筹措资金用于补短板、惠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创新乡镇建设发展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三)加强政策支持。加大乡镇项目用地支持力度,各地在当地消化存量土地折算的用地计划中予以安排。支持有条件的乡镇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减挂钩指标在保障拆旧地块农民安置用地的基础上,应主要用于镇村联动、新农村建设等。乡镇现有的存量划拨用地,符合规划和相关规定的,依法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转为经营性用地。

(四)强化督查指导。建立健全考核办法和评价体系,市美丽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县(市、区)和市直牵头单位开展检查考评,考核结果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考核、主攻新型城镇化和市直单位绩效考评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美丽乡镇建设行动的服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建立市县领导对口联系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五)加强宣传发动。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融媒体等多种载体,积极开展美丽乡镇建设行动宣传,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和居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形成全民共建、全民共享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学习,不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和管理水平。

附件:1.赣州市美丽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赣州市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乡镇分类情况表


附件1

赣州市美丽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市政府主要领导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城建的副市长

员:市政府对口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监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林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市文明办、市公路发展中心、市供销联社、国网赣州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赣州分公司、中国移动赣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赣州分公司、中国铁塔赣州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市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赣州市美丽乡镇建设五年行动乡镇分类情况表

序号

县(市、区)

所辖乡镇

个数

城关镇

其余乡镇

示范类

提升类

基础类

1

章贡区

4

/

沙石镇

水西镇、水东镇、沙河镇

/

2

赣州蓉江新区

2

潭东镇

潭口镇

/

/

3

赣州经开区

4

/

/

蟠龙镇

湖边镇、凤岗镇、三江乡

4

赣县区

19

梅林镇

江口镇、五云镇、沙地镇

南塘镇、储潭镇、湖江镇、茅店镇、吉埠镇、王母渡镇、韩坊镇

三溪乡、石芫乡、

田村镇、大埠乡、白鹭乡、阳埠乡、大田乡、长洛乡

5

南康区

16

/

唐江镇、龙岭镇、龙华镇、龙回镇

镜坝镇、横市镇、太窝乡

赤土畲族乡、浮石乡、朱坊乡、横寨乡、十八塘乡、麻双乡、坪市乡、隆木乡、大坪乡

6

信丰县

16

嘉定镇

大塘埠镇、古陂镇、

油山镇、西牛镇、安西镇、正平镇、大桥镇、大阿镇

小江镇、新田镇、虎山乡、小河镇、崇仙乡、万隆乡、铁石口镇

/

7

大余县

11

南安镇

新城镇、浮江乡、黄龙镇、樟斗镇

池江镇、青龙镇、吉村镇

左拔镇、河洞乡、

内良乡

8

上犹县

14

东山镇

黄埠镇、梅水乡、

五指峰乡、陡水镇

营前镇、社溪镇、寺下镇、水岩乡

油石乡、平富乡、安和乡、紫阳乡、双溪乡

9

崇义县

16

横水镇

上堡乡、过埠镇、关田镇

扬眉镇、铅厂镇、龙勾乡、文英乡

长龙镇、丰州乡、麟潭乡、金坑乡、思顺乡、杰坝乡、乐洞乡、聂都乡

10

安远县

18

欣山镇

版石镇、鹤子镇、天心镇

三百山镇、孔田镇、龙布镇、车头镇

镇岗乡、凤山乡、

长沙乡、重石乡、浮槎乡、新龙乡、蔡坊乡、塘村乡、双芫乡、高云山乡

11

龙南市

14

龙南镇

武当镇、里仁镇、杨村镇

东江乡、桃江乡、关西镇、汶龙镇、临塘乡、南亨乡、渡江镇、程龙镇、夹湖乡、九连山镇

/

12

全南县

9

城厢镇、金龙镇

南迳镇、龙源坝镇、

陂头镇

大吉山镇、中寨乡、社迳乡、龙下乡

/

13

定南县

7

历市镇

岿美山镇(工矿区)、龙塘镇、天九镇

老城镇、岭北镇、

鹅公镇

/

14

兴国县

25

潋江镇

高兴镇、长冈乡、永丰镇、埠头乡、崇贤乡、古龙岗镇、城岗镇

江背镇、杰村乡、社富乡、鼎龙乡、龙口镇、方太乡、良村镇、梅窖镇、兴江乡、均村乡、兴莲乡

南坑乡、隆坪乡、

茶园乡、樟木乡、

东村乡、枫边乡

15

宁都县

24

梅江镇

小布镇、青塘镇

长胜镇、黄石镇、赖村镇、石上镇、田头镇、固村镇、东山坝镇、洛口镇、黄陂镇、竹笮乡

会同乡、湛田乡、东韶乡、肖田乡、安福乡、蔡江乡、大沽乡、钓峰乡、对坊乡、固厚乡、田埠乡

16

于都县

23

贡江镇

银坑镇、禾丰镇、

祁禄山镇

岭背镇、梓山镇、罗坳镇、仙下乡、葛坳乡、利村乡、宽田乡、黄麟乡、靖石乡

盘古山镇、铁山垅镇、小溪乡、新陂乡、罗江乡、沙心乡、段屋乡、车溪乡、马安乡、桥头乡

17

瑞金市

17

象湖镇

沙洲坝镇、叶坪镇

壬田镇、黄柏乡、瑞林镇、九堡镇、武阳镇

谢坊镇、云石山乡、

拔英乡、大柏地乡、日东乡、冈面乡、万田乡、泽覃乡、丁陂乡

18

会昌县

19

文武坝镇

筠门岭镇、麻州镇、

洞头乡

西江镇、周田镇、庄口镇、晓龙乡、站塘乡、富城乡、小密乡、白鹅乡、右水乡、中村乡、清溪乡

珠兰乡、永隆乡、

庄埠乡、高排乡

19

寻乌县

15

长宁

文峰乡

南桥镇、留车镇、澄江镇、菖蒲乡

晨光镇、桂竹帽镇、项山乡、罗珊乡、吉潭镇、水源乡

三标乡、龙廷乡、

丹溪乡

20

石城县

11

琴江镇

小松镇、赣江源镇、

珠坑乡、丰山乡

龙岗乡、横江镇、高田镇、屏山镇、大由乡、木兰乡

/

总计(个数)

284

19

65

111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