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综治办《关于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赣市综治办明电〔2016〕1号)要求,从3月份开始,在全市文广新系统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1.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及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2.中办国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9号)、中办国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加强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赣办发〔2015〕33号)、市综治委《中心城区(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总体工作方案》(赣市综治委〔2016〕1号)等文件。
3.全国、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4.孟建柱同志在赣州视察调研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
5.深化平安建设,破难题、补短板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做法。
6.文化服务群众的措施和成功做法。
7.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方法。
8.排查整治社会治安乱点、解决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9.积极落实公共文化场所、公共文化活动、广播电视发射机房及文化市场等重点部位、行业安全管理的做法和成效。
10.介绍毒品危害、普及禁毒知识,宣传禁毒法规,传播禁毒观念,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11.《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赣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奖惩办法》、《赣州市综治责任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程》等法规文件。
12.公众安全感与政法单位满意度提升工作。
13.干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
二、宣传形式
1.充分利用报纸、广播、内部网站、微信、标语、板报、挂图、宣传画、宣传橱窗、公益广告、公益短信以及文艺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
2.组织本单位综治干部、平安志愿者深入社区、居民家庭广泛宣传,征求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意见建议,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3.组织人员深入精准扶贫驻点村、少数民族挂点村,开展丰富多彩的帮扶宣传活动。
4.在全国“两会”结束后第一个双休日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综治宣传活动方案、总结和有关图片资料于3月22前报送局综治办,邮箱:jxsgzswgj@163.com。
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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