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市应急管理局>决策公开>政策文件

在线检阅: 搜索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固本强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7”政策文件体系的通知

访问量:

各市、县(区)安委会,赣江新区安委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赣企业和省属集团公司:

近期,着眼“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固本强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江西省加强安全生产巡查督查检查工作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冷库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的实施意见》《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安委会制定《江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为认真学习宣传、全面贯彻落实以上“1+7”政策文件体系精神,进一步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提质效,更好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1+7”政策文件体系出台的重大意义。固本强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1+7”政策文件体系的出台实施,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深刻吸取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全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为抓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路径、把住了关键要害、提供了重要遵循。“1+7”政策文件体系是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亲自指导下研究制定的,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高度政治自觉,彰显了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认识“1+7”政策文件体系出台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贯彻落实“1+7”政策文件体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发扬斗争精神,弘扬实干作风,严明纪律要求,确保各项制度规定和任务措施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

二、广泛开展“1+7”政策文件体系学习宣传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1+7”政策文件体系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的重要议题,进行专题集中学习。要积极协调党校(行政学院),将“1+7”政策文件体系纳入安全生产相关培训班必学内容,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1+7”政策文件体系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并切实转化为改进完善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安全治理工作的思路举措和务实行动。要在政府网站设立学习宣传贯彻专栏,深入阐述“1+7”政策文件体系的出台背景、总体思路、重点内容及实践要求。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通过举办研讨会、辅导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积极推进“1+7”政策文件体系学习宣传进手机、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省安委会办公室将通过汇编一套文件、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召开一次宣贯会议、组织一轮宣讲解读、开展一系列媒体宣传等进行集中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制定具体宣贯方案,并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增强宣贯效果。

三、切实推动“1+7”政策文件体系全面落地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标省级“1+7”政策文件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精干力量,广泛深入调研,紧盯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聚焦重点领域和主攻方向,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固本强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一揽子配套文件或具体措施,着力堵塞监管漏洞,加快形成制度成果。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采取清单化、项目化、台账化的办法,狠抓“1+7”政策文件体系落地见效,着力强化重点改革创新、狠抓重要责任落实、紧盯重大风险管控、突出补齐工作短板,切实攻难点、除痛点、疏堵点、创亮点,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把贯彻落实“1+7”政策文件体系情况作为重大督查督办事项,按照责任清单和时间表,定期检查、全程跟踪;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省安委会办公室将坚持定期调度、通报交流、专项督导等工作机制,并把“1+7”政策文件体系落实情况列为巡查、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下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综合运用约谈、通报、曝光、问责和正向激励等硬手段,确保各项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落实有效。

各地、各有关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反馈。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