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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2014年人口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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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市人口办字〔201410

 

 

关于印发《赣州市2014年人口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赣州开发区农办,委机关各科(室、站),市计生协办:

现将《赣州市2014年人口计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赣州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

      2014324

 

赣州市2014年人口计生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和思路

2014年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紧紧围绕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服务中心,融入大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变、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不变。坚持依法管理人口计划生育,积极稳妥有序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着力在依法管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创建幸福家庭、性别比整治、基层基础建设、利导政策落实、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覆盖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3.63‰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62‰以下、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117以下出生政策符合75%以上

二、工作重点

我市人口多的基本市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长期存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在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过程中,必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必须坚持巩固和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必须坚持行之有效的工作思路和方法。

(一)积极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按照中央、省的决策部署,稳妥、扎实、有序的落实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和完善工作,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确保政策实施风险可控,确保生育水平不出现大的波动,确保人口总量控制在既定规划目标之内。在城乡同步推进单独二孩政策,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二)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切实抓好经常性工作的落实,加强孕前服务与管理,提高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的及时率和到位率。简化计生办证流程,做好再生育审批,倡导合理生育间隔。有效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突出抓好农村和流动人口这两个重点,严格控制多胎和高胎次生育。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大力查处党员干部、富人违法生育案件,做到避孕节育措施、党纪政纪、社会抚养费征收“三落实”。加快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制度,推进城乡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全面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把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融入“三送”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中,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困难。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做好相关经济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30条,不断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伤残、死亡扶助金标准,让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成果向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做好单独二孩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政策的衔接,维护政策的严肃性。积极实施“再生育·天使计划”、“新家庭计划”,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能、失独老人提供帮助。探索、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精神慰藉等问题。

(四)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全面深化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提高目标人群覆盖率和检查质量,努力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全面开展技术人员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加快实现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继续开展集中诊治不孕不育症活动。加强计生药具发放体系建设。

(五)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加强宣传倡导,改善女孩生存环境,建立完善有利于计划生育女孩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立孕情监测体系,全面落实 “三定点”医院(染色体检查、终止妊娠、住院分娩)、“三实名”(出生人口、终止妊娠、住院分娩)登记制度和出生性别统计制度,对各地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实施考核评估。将打击“两非”纳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两非”行为,依法查处涉及“两非”行为的单位和人员,在全社会形成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

(六)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强化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扩大覆盖面,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大跨省区域合作力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覆盖率达到85%以上。广泛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提高其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其社会融合。进一步关注流动人口家庭发展政策,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建立网络层级监管体系,提高流动人口信息网络化协作水平。

(七)加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避免因计划生育工作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继续开展诚信计生创建活动和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的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和检查。

(八)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村(居)为主。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组织作用,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结合“三送”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做实做细信访维稳工作,着力化解各种矛盾。要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机构和队伍,保持基层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要全面巩固和加强乡(镇、街道)、城市社区和农村村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做到人员、阵地、报酬、制度、责任、工作“六落实”。落实好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人口计生事项。

(九)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履职的积极性,做到责任明确,配合有力,信息共享。加强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核督查。加强人口变动调查,完善出生人口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人口信息采集机制,拓展部门共享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人口信息化服务引导作用,提高人口信息质量和信息化科学管理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全市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良好局面。要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人口计生事业顺利开展。要科学编制年度人口计划,改革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做好宣传引导。加强主流媒体正面宣传力度,创新人口文化宣传载体,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倡导活动,大力宣传计划生育工作的巨大成就和新形势下坚持计划生育基础国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重要意义。拓展宣传渠道,坚持宣传教育为先导,广泛弘扬性别平等、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新型人口文化,积极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加大生育文明创建力度,做好人口文化与传统民俗文化相结合,培养树立一批先进客家特色典型。

(三)推进计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在机构改革中做到队伍不散、人心不乱、工作不断。推进干部职业化建设,重点加强执业医(药、护)师、生殖健康咨询师、人口统计师队伍建设。加强各级计生专干的业务能力的培训教育,打造一支懂技术、会管理、善于做群众的队伍。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切实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促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健康稳定发展。继续加强对工作难度比较大、基础比较薄弱、问题比较多的地区的重点指导,加快后进转化步伐。改进计划生育考核方式,简化考核项目,加强平时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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