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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金公司新规正式施行 机构主动调整以求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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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李 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4月18日起正式施行。经梳理,自3月18日《办法》发布以来,消金公司在多领域调整动作不断,包括机构增资及高管变动等。

  多家消金公司高管调整

  截至目前,已有多家消金公司高管调整,部分调整涉及董事长等核心职位。4月12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披露,核准陈忠岳的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任职资格。值得一提的是,陈忠岳系中国联通董事长、党组书记。

  涉及董事长调整的还有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3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核准高维斌的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

  另外,4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发布关于成苏宁任职资格的批复。经审核,核准成苏宁的建信消费金融董事任职资格;4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核准周斌的杭银消费金融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办法》对于主要出资人持股比例要求不低于50%,意味着大股东话语权及责任会增强。从机构视角看,高管变动或是机构针对相关规定进行调整的具体体现。”在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看来,消金公司在多方位调整以求达标的同时,公司在业绩及业务上也会面临新的挑战,这也是新任高管要面临的问题。

  部分机构调整涉及增资

  除了高管调整外,也有机构进行增资。《办法》在申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中提及,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消金公司新规发布后,3月25日,长沙银行公告称,拟与关联人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以自有资金对该行控股子公司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上述公告内容显示,其中长沙银行增资金额不超过5.61亿元(含),本次增资的最终金额需以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的实际出资金额为准。根据天眼查APP数据,截至4月17日,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9亿元。

  4月10日,宁波银行发布公告称,拟与宁波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对宁银消费金融共同增资。其中,宁波银行拟出资金额12.26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预计宁银消费金融注册资本将增至45亿元。

  经梳理,去年以来已有多家持牌消金公司完成了增资。比如,去年1月份,尚诚消费金融注册资本由10亿元变更为16.24亿元;7月份,宁银消费金融注册资本由9亿元变更为29.11亿元等。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注册资本金不足10亿元的消费金融公司还有9家,包括北银消费金融(8.5亿元)、中信消费金融(7亿元)、河北幸福消费金融(6.37亿元)、唯品富邦消费金融(5亿元)、晋商消费金融(5亿元)、蒙商消费金融(5亿元)、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5亿元)、锦程消费金融(4.2亿元)、盛银消费金融(3亿元)。

  “《办法》中对于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的规定,虽然指向的是新设立消金公司,但是对已展业消金公司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在冰鉴科技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诗强看来,未来随着业务发展、资产规模变大,已展业公司需要增资扩股时,依据《办法》执行调整的可能性较大。

  星图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预计消金机构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针对《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调整,加强与现行监管法规衔接。新规的落地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完善机构定位,优化金融服务,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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