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府字〔202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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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江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体育强国建设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健身意识和身体素养持续提升,逐步实现全民健身服务便民化、均等化、科学化、信息化。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6平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3.6%以上,城乡居民体质合格率超92.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16名。全民健身与教育、旅游、健康、养老、文化、互联网等行业深度融合发展。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逐年增加,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完善长征步道及城市体育公园建设总体方案,实施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科学合理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村庄)、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连片综合门球场、气排球场,以及冰雪、水上、山地、航空等户外运动健身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 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 0.3 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加快推进赣州市全民健身中心、赣州市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于都省级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等重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新建120个以上社会足球场,新建20个以上乡镇(街道)全民健身场地器材,新建或改扩建20个以上县级公共标准田径场(含跑道和标准足球场),新建或改扩建城市体育公园不少于20个。提升改造并扩大健身步道建设规模。
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提升行动,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体制机制,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做好场馆应急避难(险)功能转换预案,鼓励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市场化运营,提升场馆使用效益。制定完善《赣州市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赣州市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优化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绩效管理方式,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完善《赣州市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建立绩效考评办法。做好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广泛开展适合青少年、职工、妇女、老年人、农民、职业人群、残疾人等群体的全民健身活动,市、县两级定期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行业系统、机关单位、各级单项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年度全民健身活动,构建多层次多形式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大力推广居家健身模式、普及工间健身制度。大力发展健身走(跑)、自行车、户外、球类、广场舞、工间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鼓励发展冰雪、游泳、射箭、登山、攀岩、马术、垂钓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舞龙舞狮、龙舟、跳绳、毽球等民族传统与本土特色运动项目。持续开展新年登高、全民健身日、“体育·惠民100”主题活动。着力打造世界客家运动会、“新时代·新长征”全民健身系列赛、苏区攀岩邀请赛、城际网球邀请赛、万人徒步大会等具有区域特征、行业特点、影响力大、持续性强的群众性精品赛事。提升优化“周周有活动,月月有赛事,节庆有亮点”全民健身格局。
(三)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推进市、县两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落实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设线上科学健身大讲堂,征集推广体育科普作品,促进科学健身知识、方法的研究和普及,制定面向大众的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及评定体系。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以2.16名/千人的配备标准,有序推进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建成一支多元化、年轻化、专业技能多样化、性别构成合理化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强化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体育健身志愿者招募、培训,搭建志愿者服务平台,创建优秀志愿者服务品牌项目,提高指导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指导服务和健康科普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大力邀请奥运冠军、世界冠军、运动健将、优秀教练员等体育明星、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线上线下体育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四)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以“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为目标,构建以市、县两级体育社会组织为枢纽,各乡(镇)、社区(村)、机关单位、行业等基层体育组织为支撑的四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着力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坚持和强化党建引领,全面推进“党建入章”,实现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入章”全覆盖,深入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党建“三化”建设。实施体育社会组织活力提升工程,积极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改革,建立、完善《赣州市体育社会组织绩效评价体系》,深入开展体育社会组织年度效能评估,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将评估结果与下年度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支持、年审合格认定挂钩。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鼓励、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对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三大球”、乒乓球、羽毛球、骑行、跑步等自发性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支持。
(五)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体育干预,推进各类体育项目在校园的普及和开展,将促进青少年身体素养的提高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作为学校体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考核体系。合理调整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设施器材标准,在配备公共体育设施的社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大动作发展和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提高健身设施适老化程度,依托各级老年人体育协会,研究推广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休闲项目,完善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体系,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大力开展农耕健身大赛、职工体育健身大赛、妇女健康素质展示大赛等农民、职工、妇女人群健身活动。
(六)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体育领域改革,实现体育产品创新、结构优化升级,构建体育产业新发展格局。基本建成多方合作、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体育产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逐步形成社会力量为主体,各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体育产业格局。努力打造国内知名的户外运动赛事中心、区域性休闲体育康养中心、红色体育文化研学中心。推动体育产业跨界融合发展,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消费需求愈加旺盛,对其他产业带动作用明显提升,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重点培育运动休闲业、竞赛表演业、体育旅游业、体育培训业、体育用品制造业等5大产业,建设2-3个省级体育产业示范项目(单位或基地);打造3-5个具有国内影响的特色品牌赛事,新建或提升、改造8-10个体育特色小镇。推动体育彩票稳步发展,“十四五”时期累计销售额突破60亿元。
(七)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深化体教融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制。将体教融合工作纳入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的民生工程考核指标。重点推动青少年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的举措落实落地。持续推进体育项目“一县一品”、“一县多品”和特色体育项目发展。坚持体育项目进校园,持续推进“一校一品”和“一校多品”建设,抓紧抓好体育后备人才的发掘、培养和输送工作。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鼓励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提高选材育才水平,鼓励跨界跨项选材。重点做强做优攀岩、足球、水上、游泳、重竞技、射击、冰雪等项目,为省一级输送更多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
强化体卫融合,提升全民健康水平。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加快构建与卫生健康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创新科学健身服务指导新模式,组建科学健身宣讲团,深入机关、社区、村镇、学校和企业开展科学健身讲座和指导,加大体医融合知识的宣传,重视体医融合人才培养。协同卫生健康部门,鼓励三甲医院开设运动处方门诊。探索深化与市人民院的“体育+医疗”创新合作方式,用好用足“赣州市运动员医疗保障中心”,全面加强运动员及全民健身的优质医疗资源保障。
促进体旅融合。通过“体育+旅游+文化”模式,紧扣赣州全域旅游产业发展格局,充分利用区域优势和山水自然资源、红色文化和客家文化等人文资源,打造具有可持续竞争力的体育旅游产品。持续推进大余丫山、崇义阳明山、安远三百山、石城通天寨、龙南武当山、寻乌石崆寨等体育旅游精品区建设工作。完善瑞兴于红区运动休闲旅游、崇义上堡客家梯田露营等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全市新增2-3条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打造1—2个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依托大余、崇义通用机场、于都盘古山相关飞行营地,开发滑翔伞飞行等体育旅游产品。在旅游景点、旅游项目推介中增加体育元素,促进体育休闲与旅游的深度融合。结合“新时代重走长征路”健身步道及“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融合乡村振兴战略,发展乡村体育休闲旅游。
(八)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宣传和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强体育文化展示与宣传的阵地建设,提高市民体育文化意识,大力弘扬体育精神,讲好群众健身故事,营造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强化全民健身激励,依托“运动赣州”微信小程序、“赣州智慧体育”APP等平台,探索建立“运动银行”制度和个人运动币,开发科学运动积分体系,向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达标者颁发证书,鼓励向群众发放体育消费券。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模范县(市、区)创建。加强全民健身区域交流,以分站赛、积分赛等形式与周边省市打造赛事联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市、县级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大格局。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衔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健全服务体系。健全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为体育科研人员、体育教师、裁判员、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专业毕业生等进入全民健身领域创造条件。通过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扩大、综合能力的提升、上岗率的提高等方式建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利用“互联网+”、国民体质测试等科学技术,创新全民健身服务平台,开发利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研究制定推广普及健身指导方案、运动处方库和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开展运动风险评估,大力开展科学健身指导。
(三)强化安全保障。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坚持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四)提升智慧化服务。推动线上和智能体育赛事活动开展,支持开展智能健身、云赛事、虚拟运动等新兴运动。加快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以数字体育资源库为内容支撑,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信息技术,通过资源共享、智能调度、应用服务等系统打造赣州市体育信息平台,加快推进“赣州智慧体育”平台的功能开发、内容建设和服务供给,实现赣州市体育资源库互联互通,体育消费信息资源共享。提升体育管理者、从业人员的信息素养,加深数字与实体体育场馆的融合,推动“数字孪生”技术在智慧场馆建设中的应用。加快智慧体育设施、智慧体育场馆、智慧体育公园、智慧体育小镇建设,提高运动数据应用价值,提高场馆运营管理效率,提升民众健身消费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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