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爱婴医院复核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14〕185号)有关要求,我委组织市级评审专家组对赣州安太妇产医院创建爱婴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根据专家现场评估结果,以及结合专家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经研究,赣州安太妇产医院达到了爱婴医院的复核标准,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为接受社会监督并确保评审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于2023年5月21日前向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科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地址:赣州市卫生健康委(章贡区兴国路49号),邮编:341000,公示时间:2023年5月15-21日,反映电话:0797-8169017。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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