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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关于赣州市南康区2024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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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22〕56号)等规定,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南康区人民政府拟定了赣州市南康区2024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本项目拟征收土地涉及镜坝镇观河村十二组,老镜坝村蔡屋组、廖屋组、钟屋组;龙岭镇龙岭村岭子上组,向阳村廖屋坝组,樟桥村大田坳组;东山街道朱边社区樟塘组、巴树下组、八岭排刘屋组、朱屋组,坪塘村殷屋组;蓉江街道岭背社区九圳口八组、九组、黄屋十一组、下塘组、叶树下组、竹头屋十二组、奚屋六组,洋坝村石陂塘组。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此次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拟用于赣州市南康区2024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