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赣州市出租汽车客运(含网约车客运和巡游出租车客运,下同)市场规模持续壮大,为群众出行提供了重要的出行保障,但部分现行政策逐渐成为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为此,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我市行业发展实际,起草了《关于规范和促进赣州市出租汽车客运发展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在座谈调研的基础上于7月初形成征求意见稿;7-8月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9月29日完成市场公平竞争审查,10月14日完成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关于规范和促进赣州市出租汽车客运发展的通知(讨论稿)》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于2025年10月29日以英皇娱乐,英皇国际娱乐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共九项核心内容,分为“改革突破”“规范保障”两大板块,既通过政策创新破除行业发展壁垒,又通过精准监管筑牢服务安全底线,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改革突破部分
1.放宽平台许可地域限制。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明确市级行政审批部门许可的网约车平台企业,经营区域由市中心城区五区(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调整为全市。企业除按规定在中心城区设立服务机构外,无需在县(市)额外设立实体服务机构,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打破地域经营壁垒。县级行政审批部门许可的网约车平台企业,经营区域仍为所在县域范围。
2.支持网约车经营区域调整。明确市、县两级均可办理网约车车辆许可,网约车可根据运营需求调整经营区域,并要求县级行政审批部门为符合条件的网约车办理许可,保障网约车合规运营。
3.鼓励巡网融合发展。推动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业态深度融合,推行“巡网两用、一车两价”运营模式。巡游出租车在保留传统巡游揽客、站点轮排候客功能的基础上,可通过电信、网络平台承接预约订单,其中预约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巡游服务仍执行政府指导价。同时鼓励网约车平台企业与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开展合作,为巡游出租车提供无差别派单服务,支持巡游出租车自主选择合规平台开展业务。
4.实行驾驶员“一考双证”。统一网约车和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题库与考试方式,实行“一次报名、一次考试”,考试合格者可同时取得《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实现“一证通办、两业兼容”。对已取得其中一种证件的现有驾驶员,直接实行“两证互认”,减轻从业人员负担。
(二)规范保障部分
1.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明确网约车经营边界,严禁从事或变相从事班车、包车等道路客运经营活动,需在许可经营区域内合规运营,超出区域运营的,起讫点一端须在许可区域内。对私人小客车以合乘名义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依法从严查处,维护出租客运市场秩序。
2.强化市场监管能力。通过推行出租汽车网上年审模式、升级改造行业管理系统、完善投诉处理机制、落实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等措施,强化出租客运行业监管,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3.鼓励创新服务模式。支持网约车平台开通专车服务,开展差异化竞争;试点开展无人驾驶出租车,抢占行业发展先机。
4.完善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客运场站专用通道和候客区域,在高铁站、火车站等乘客集中区域建设司机驿站,同时整合工会驿站、城市驿站等现有阵地,升级打造综合性服务阵地,解决驾驶员停车、休息、充电等“急难愁盼”问题。
5.筑牢安全运营防线。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形成“企业负责、属地主导、部门联动”的监管合力,保障行业安全稳定运行。
解读单位: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陈敏林
解读电话:0797-89965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