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决策公开>政策解读>本市政策解读

在线检阅: 搜索

【文字解读】《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

访问量:


    《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于2024年7月23日第5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7月26日起正式施行。

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近期密集研究房地产和保交房工作,3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5月17日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都对房地产发展工作进行研究部署。7月8日,省房地产市场会商协调暨涉稳风险防范处置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指导意见》(赣房商联〔2024〕34号),围绕去存量、优增量、稳市场等3个方面提出了20条具体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726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赣市府办字〔2024〕56号)。

    主要内容

1.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主要提出自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对个人首次购买和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以合同网签为准),由属地财政以个人购房契税缴交额为参照,给予不低于契税缴交额50%的消费补贴

2.对生育家庭实施差异化购房补助。主要提出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中心城区三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三孩家庭,分别一次性给予5000元、10000元购房补贴。其他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政策。

3.全面推行房票安置。主要提出在城市征地拆迁、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等涉及房屋征收中全面推行房票安置。持房票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属地财政给予不低于400/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或购房奖励。

4.促进居民住房“以旧换新”。主要提出支持房企与居民按照市场化原则,以旧房定向置换新房,或采取国企收购旧房、居民定向购买其开发的新房这两种方式,实现住房“以旧换新”,对参与“以旧换新”的由属地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5.支持收购库存商品房。主要提出支持各地收购库存商品房,用作返迁房、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周转房等

6.促进商业库存去化。主要提出各地可购买、租赁存量商业办公类商品房用于幼儿园、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项目。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确有必要的,经审批后可按规定就近购买库存商业用房或写字楼筹集业务技术用房。

7.优化调整学位准入政策。主要提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可凭经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契税缴纳凭证等资料向房屋所在学区学校申请转(入)学。

8.动态调整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主要提出对房价连续3个月环比下降且累计幅度超过10%的,下调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

9.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主要提出公积金可以“既提又贷”;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间隔时间限制;居民在购房地无成套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已结清并再次申请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10.降低按揭贷款保证金比例。主要提出支持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调低新发放商业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比例。对保交房高风险项目,可提前释放保证金,支持项目建设。

11.加强房地产融资支持。主要提出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白名单”项目要“应贷尽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应在融资主办银行开立。根据银行支持“白名单”项目融资支持力度,在预售资金、公积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的存放及账户开设方面进行正向激励。

12.允许使用银行保函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主要提出可以用保函缴纳土地交易竞买保证金。

13.继续延长土地出让价款缴交时限。主要提出延续土地出让让价款缴交时限至20251231日,全市范围内成交的土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剩余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可延长至6个月;对实行商品房现房销售的项目,剩余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可延长至一年

14.允许土地分割处置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主要提出2024年7月26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具备分期开发建设条件的项目,缴纳50%以上出让金后,可分期办理土地不动产权证,首期仅用于办理预售许可。对存在涉稳风险的项目,可分期建设的剩余土地可分割处置和办证。

15.优化规划约束条件和容积率计算规则。主要提出各地可自主调整住宅项目车位配比,放宽住宅层高限制至3.6米;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

16.加快已售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发证。主要提出对因房企欠缴税费、土地被抵押或涉及查封等问题无法办证的房地产项目,分类施策、集中攻坚,按照“群众无过错即办证”原则,及时为购房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

    

执行说明

除本文件明确的上述政策规定外,《英皇娱乐,英皇国际娱乐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2〕60号)和《英皇娱乐,英皇国际娱乐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3〕70号)中的其他政策延续执行。如遇国家和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本地房地产政策支持措施。

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