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9日,英皇娱乐,英皇国际娱乐修订印发《赣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就有关问题予以解读。
一、为什么要修订《细则》?
2013年6月20日,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军分区政治部印发了原《细则》,执行十年来,较好保障了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由于军队进行了改革,人员成分等发生了变化,原《细则》相关条款与日常实际不相符。2021年,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军政〔2021〕247号),就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有了新规定新要求。为切实保障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政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相关部门,总结经验、反复论证,对原《细则》进行了修订。
二、《细则》适用对象有哪些?
《细则》的适用对象为: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军队文职人员子女。以上对象除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军队文职人员子女外,在《细则》中简称其军人子女。
三、《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拓展了享受教育优待对象的范围。将军队文职人员纳入了享受教育优待政策范围。
二是规范了军人子女入幼儿园、接受义务教育优待的表述。现役军人子女入幼儿园、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和生源情况,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幼儿园、中小学的表述修改为现役军人子女入地方幼儿园、就读中小学,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就近优先安排入地方公办幼儿园或者中小学就读。
三是新增了民办幼儿园及中小学入学相关内容。新增内容为:民办幼儿园、中小学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依据市双拥办、赣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教育局认定并出具的证明函件,优先接收军人子女入园入托、就读中小学。
四是修改了第八条条款名称。将第八条“军人子女报考高等学校,按照下列规定给予优待”修改为“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政〔2022〕302号)相关政策”。
五是删除了与日常实际不相符的条款。军改以后,明确了部队职能只管备战打仗,地方要服务好部队备战打仗。为此,删除了原文稿中第四条中的第一点关于入部队幼儿园工作条款,删除了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关于部队开办幼儿园、学校时地方政府需要为其提供优先保障内容,删除了第十四条军分区牵头协调与工作实际不相符条款,删除了第十五条关于把武警部队纳入教育优待条款。
四、优待对象如何享受教育优待?
优待对象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每年4月15日向市双拥办提出申请,将有关申请材料(1.学生家长申请书;2.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加盖公章并留下军线);3.军官证(士兵证)复印件;4.结婚证复印件;5.配偶户口本复印件;6.子女户口本复印件;7.子女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复印件)报市双拥办汇总,并在部队内部公示,通过公示确定其军人子女资格。5月15日前市双拥办会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市教育局进行核定,形成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年度安排计划。
五、优待对象享受教育优待的范围?
优待对象可以享受教育优待的范围:学前教育(优先就读公办或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优先就读公办或民办中小学)、报考普通高级中学(降分录取)、报考中等职业(任选中等职业学校)、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烈士子女降分录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等。以上优待举措,具体见文件正文内容。
六、《细则》涉及的其他有关事项
1.普通退役军人能否享受教育优待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军政〔2021〕247号)、《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政〔2022〕30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和军队文职人员子女可以享受教育优待政策。因此,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普通退役军人不能享受《细则》新规定的优待政策。
2.立功受奖人员能否优先享受教育优待?
根据《细则》规定: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军级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优先安排入学入园。
解读单位:赣州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
解读人:李清华
联系方式:0797-838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