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 十九 批 2020年7月23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D3600320200718240 |
石城县龙岗乡龙岗村沙排小组有两家屠宰场(老板分别姓赖和刘),存在猪血等废弃物排入河内,污染河流的情况 |
石城县 |
水、固废 |
2020年7月20日,由石城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石城县生态环境局、龙岗乡人民政府参与,石城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局长吴德美,副局长陈敏,石城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黄小明,石城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海峰,龙岗乡党委委员、常务副乡长温小祥,副乡长赖坤,乡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黄帅颖一行到龙岗村沙排组对赖加其、刘东连杀猪现场进行核查,通过走访周边群众、询问赖加其、刘东连本人等方式实地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赖加其屠宰生猪按照传统宰杀方式,用水量每头约50升,猪血传统制法后销售,猪毛等废弃物收集后作无害化处理,烫毛及清洗生猪产生脏水经过滤后通过管道排入小溪,现场查看管道出水口未发现猪血等废弃物排入小溪,诉求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刘东连屠宰生猪按照传统宰杀方式,用水量每头约50升,猪血传统制法后销售,有一些有害肉等废弃物丢弃于小溪,烫毛及清洗生猪产生脏水通过管道排入小溪,现场查看管道出水口有一些废弃物丢弃的现象。诉求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现场调查结果表明,诉求人反映的龙岗乡龙岗村沙排小组的两家杀猪场所存在猪血等废弃物排入河内,污染河流的情况部分属实。 |
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允许未设置小型屠宰点的存在自宰并对本区域内销售的行为。根据对两个杀猪场所的核查情况,要求其整改如下:一是要求赖加其、刘东连立即停止屠宰生猪行为,待整改完成后再启用该场所。二是要求赖加其、刘东连杀猪场所在8月20日之前整改完成,新建化粪池,屠宰产生脏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供周边农田或蔬菜种植利用。三是要求刘东连杀猪场所设置专门收集废弃物的容器,每天收集废弃物后作无害化处理。 |
无 |
* |
2 |
D3600320200718241 |
大余县南安镇新华新村安置点正对面有个尾矿加工厂,每天生产(时间为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点半至6点)时噪音扰民,药水气味难闻,希望有关部门处理解决。 |
大余县 |
噪声 |
2020年7月19日,大余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人员对大余县宏业矿产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1.球磨机等机械设备无隔音降噪措施;2.药剂调节设施未采取密闭等措施减少气味产生。因城镇化发展需要,该公司离居民住宅区约50米,且其生产时间为上午8时—12时,下午1时—5时30分,导致生产期间噪音和药水气味问题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信访人举报属实。 |
是 |
大余生态环境局立即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1.立即停止生产;2.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采取密闭、遮盖等措施,严格控制药剂添加过程中气味的产生,确保不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3.严格按GB/50087-201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要求,完善球磨机等机械设备隔音降噪设施,加强对生产噪声的治理,最大限度降低噪声源强度,并严格控制生产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确保生产噪声不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
无 |
重复举报两次* |
3 |
D3600320200718242 |
投诉人反映:龙南县龙南镇会龙村福鑫钢铁有限公司,距县城不到五公里,投诉人认为离县城太近了,污染周边的环境。 |
龙南县 |
其他 |
2020年7月20日,龙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赣州市龙南生态环境局、龙南县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龙南县福鑫钢铁有限公司相关审批手续齐全,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噪音监测结果显示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卫生防护距离符合相关规定。信访人举报的龙南县福鑫钢铁有限公司距县城太近,污染周边环境的情况与事实不符,举报不属实。 |
否 |
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
无 |
|
4 |
D3600320200718243 |
南康区龙回镇茶叶坳村有两家企业泽群木业和汇禾木业无环保设施,喷漆时产生空气污染,油漆废桶露天堆放,两厂离居民区约100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
南康区 |
气 |
经查,信访人所反映的泽群木业和汇禾木业实名为“江西泽群木业有限公司”和“赣州汇禾木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1.江西泽群木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泽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82MA38DLH30G,于2019年4月投产,主要从事家具批发、零售,主要产品是实木沙发,月产量为300套,厂区面积为2700平方米左右,员工有10人。厂内主要生产设备有椤机3台、四面刨1台、排钻1台、喷漆房2间(一间底漆一间面漆),主要生产流程为原材料(橡木)—木工工序—喷底漆—底油打磨—喷面漆—打包—成品,月用油漆量为30桶左右(每桶20公斤)。2.赣州汇禾木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泽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823432266854,于2015年4月投产,主要从事实木家具生产、销售,主要产品是电视柜,月产量为300套左右,厂区面积2000平方米左右,员工有8人。厂内主要生产设备有椤机、开料机、排钻、拼板机、砂光机、打磨机各1台,共6台,喷漆房2间(一间底漆一间面漆),主要生产流程为原材料(橡胶木、夹板)—木工工序—喷底漆—底油打磨—喷面漆—打包—成品,月用油漆量为10桶左右(每桶20公斤)。 2020年7月19日,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赣州市南康区龙回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江西泽群木业有限公司和赣州汇禾木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信访人反映事项部分属实。检查时,1.江西泽群木业有限公司未生产,喷漆工序未作业,面漆喷房内有漏光,敞开式底漆喷房未进行密闭,厂内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公司厂内危险废物(废油漆桶、油漆渣等)已入库,未发现有露天堆放情况;2.赣州汇禾木业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喷漆工序正在作业,面漆喷房内有漏光,敞开式底漆喷房未进行密闭,厂内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公司厂内危险废物(废油漆桶、油漆渣等)部分未入库,未发现有露天堆放情况。 |
是 |
针对上述情况,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江西泽群木业有限公司和赣州汇禾木业有限公司制作了笔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康环责改〔2020〕245号、246号),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全封闭底漆、面漆喷房。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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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3600320200718244 |
于都县罗坳镇万年青水泥厂生产时产生噪音、排放粉尘,多次举报未得到解决。 |
于都县 |
气、噪 声 |
7月20日,由于都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罗坳镇人民政府牵头,与县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征迁办组成联合调查组,采取现场检查并召开信访协调会的方式进行了调查核实。 此信访问题为重复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厂区道路有洒水车不间断洒水,原料堆场用绿网进行了覆盖,作业区有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堆场附近有自动喷淋,用来给入场车辆原料淋水降尘,出厂区有自动车轮冲洗设施,未见有投诉人所反映粉尘非常严重的情况。2020年7月5日,县环境监测站分别对该公司外排废气、噪声进行了采样监测,从分析报告数据来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厂界噪声均低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从历年的监测报告和在线监控数据看,该公司粉尘和噪音等污染物均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于都罗坳镇万年青水泥厂生产时产生噪音、排放粉尘,多次举报未得到解决”问题不属实。 |
否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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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3600320200718245 |
宁都县竹笮乡新街村甘竹圆小组有家沥青搅拌站生产时产生扬尘和难闻气味,污水排入梅江河,投诉人希望该厂搬迁。 |
宁都县 |
气 |
收到转办件后,宁都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县分管领导抓好落实。7月19日,宁都县分管领导组织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竹笮乡等单位负责人采取现场调查、询问、察看等方式进行了核实核查。经调查,没有闻到难闻气味,污水未流入梅江河内,但场区有砂石、砂土露天堆放,且未采用防尘网覆盖,生产场地没有进行路面硬化,投诉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是 |
收到转办件后,宁都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切实抓好整改。7月19日,宁都县分管领导组织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竹笮乡等单位现场调查处理,已责令宁都固盛沥青有限公司立即对场区内露天堆放的砂石、砂土进行覆盖,对生产场地进行硬化,并加密洒水除尘频次。今后宁都县将加强对宁都县固盛沥青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其落实污染防治责任和措施。 |
无无 |
* |
7 |
D3600320200718246 |
投诉人举报:安远县高云山乡铁丰铁矿厂(法人:林忠平)无环保手续、无安全设施,产生安全隐患。 |
安远县 |
非污染类型 |
该矿山已取得了采矿许可、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手续。2020年5月,安远县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矿山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会审,已下达整改意见。 |
是 |
已责令矿山立即停产,完善相关手续。安远县应急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将对其无环评手续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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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D3600320200718247 |
投诉人反映:章贡区水西镇老精选厂内有一家企业和华劲纸业有偷排行为,水偷排至橡胶坝旁河内,河水最终流入章江、贡江、赣江三江汇合处。 |
章贡区 |
水 |
2020年7月21日,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赣州华兴钨制品有限公司、赣州华劲纸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 (一)赣州华兴钨制品有限公司目前在生产(未满负荷),生产废水主要为APT生产废水,包含氨废水、含重金属废水。废水经低钨离子交换回收钨后进行除氨、除重处理,其处理工艺为调PH后采用折点加氯法加钠盐进行除氨氮处理,然后加铁盐及絮凝剂进行重金属的处理,最后将PH调到合适的值后澄清取样化验合格后再排放。废水通过管道排放至章江橡胶坝下游与贡江汇合处,距离章江橡胶坝约550米。排放口竖有入河排污口标示牌,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5'58.74",北纬:25°52'41.66。废水总排口装有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省平台进行联网实时监控废水排放情况,该排口为该公司唯一废水排口,未发现有偷排行为。 (二)赣州华劲纸业有限公司在正常连续生产。废水主要是制浆造纸工业废水,处理工艺:一级初沉处理+二级生化处理(卡鲁塞尔氧化沟)+三级深度处理(芬顿),处理达标后外排,废水通过管道排放至赣江,废水总排口位于章江橡胶坝下游约2000米。排放口竖有入河排污口标示牌,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5'55.81",北纬:25°53'28.75。废水总排口装有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省平台进行联网实时监控废水排放情况,该排口为该公司唯一废水排口,未发现有偷排行为。 |
否 |
无 |
无 |
* |
9 |
D3600320200718248 |
赣县区工业园三期南井路亿洁洗涤厂锅炉燃烧时产生大量黑烟,无过滤系统排放污水,且有难闻气味,影响居民生活。 |
赣县区 |
水、气 |
早在2020年7月6日,收到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该中心信访件,内容相似,属重复投诉。收到投诉后,区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1.7月8日,赣县区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对赣县区亿洁洗涤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询问调查笔录,并下达了停产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中心对水膜除尘环保设施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提升,处理能力要同锅炉规模相匹配,杜绝冒黑烟现象再次发生; 2.7月9日-7月11日,该中心进行停产整改,委托环保公司对水膜除尘环保设备进行了改造,增强喷淋效果,提升了处理能力,并加高锅炉烟囱至20米; 3.7月11日,该中心向赣县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项目建设局递交整改情况报告,并附上整改前后对比照片; 4.7月12日,该中心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单位(江西省祥逸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排口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超标(报告编号:XY20071201-01); 5.7月13日,赣州高新区项目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区市监局到该中心现场检查整改情况,并向周边居民调查了解该中心情况; 6.7月14日,企业进行设备调试,在生产; 7.7月18日,赣县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江西恒定环保监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排口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超标(报告编号:江西恒定检测字(2020)W07127号); 8.7月19日,赣州高新区项目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区市监局到该中心现场检查。经核查,赣县区亿洁洗涤服务中心在试生产,有1台0.5t/h吨锅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1台蒸汽发生器正在运行,水膜除尘环保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现场未见锅炉燃烧产生黑烟现象,且无难闻气味。 |
否 |
经核查,情况不属实。 |
无 |
* |
10 |
D3600320200718249 |
章贡区水南镇沙石大桥至武龙大桥段有网鱼、电鱼现象。 |
章贡区 |
生态 |
1.接到信访案件后,章贡区渔政执法部门根据举报案件河段的情况,通过调取监控和公安天网,发现沙石大桥至武龙大桥河段确有渔船网鱼行为,但未发现有电鱼行为。 2.章贡区渔政执法部门于7月18、19、20日凌晨和晚上分别派6批渔政执法人员,驾驶渔政执法船在举报的沙石大桥和武龙大桥一带巡查,19日凌晨发现无证捕捞船1艘1人(现场取证,由市农业农村局办理案件,并移交市公安章贡分局处理),未发现有电鱼的现象。 3.章贡区水南镇沙石大桥至武龙大桥河段非饮用水源保护区,允许赣州市范围内的执证渔民使用合法捕捞工具正常网鱼。 |
是 |
已解决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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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D3600320200718250 |
南康区唐江镇大岭村豪诚家俱厂(前身叫康琦王子)未做环保设施及生产过程中喷漆所产生在气体污染空气,影响居民生活。请环保部门认真调处。 |
经开区 |
气 |
7月19日,南康区科技城工作人员针对投诉人反映“豪诚家具厂未做环保设施及生产过程中喷漆气味难闻”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豪诚家具厂未在生产,处于停产整改状态,生产用电配电箱已贴封条。生产车间无生产活动,喷漆车间处于封闭状态,无工人上班,办公室有企业负责人钟某福和一名办公文员。科技城工作人员在厂界周边进行巡查,未闻到喷漆气味。企业环保设施有粉尘处理和喷漆房尾气处理设备。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
否 |
处理措施:继续停产整改(为防止企业违法生产,自7月8日起对厂区实施生产限电,封断了企业生产用电,仅留生活用电)。 整改措施:责令企业继续做好尾气处理、粉尘收集处理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生产。 |
无 |
* |
12 |
X3600320200718039 |
会昌县侨鑫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会昌县小蜜乡禾坪脑和横江两个采矿点存在:林地裸露,大量山体滑坡;废土、石乱堆弃、粉尘大,污水横流;污水抽往农田,对作物造成影响大和损失;未建挡土墙,水沟等防护措施,水土流失严重且存在安全隐患;路边扬尘,运输车辆过重,导致道路损坏;半夜装卸煤矸石,影响周围群众。 |
会昌县 |
水 |
林地裸露,大量山体滑坡:该企业在林业部门办理了林地用地手续(赣林地审字〔2007〕0890号,会林地字〔2012〕09号,会林地临审字〔2014〕01号,赣林地审字〔2016〕0845号)共200亩林地。但:矿山还存在有近10亩山体裸露现象。 废土、石乱堆弃粉尘大,污水横流:该企业在道路两侧修筑了沉砂池。现场核查中未发现污水横流现象,晴天车辆经过确有扬尘问题,道路两侧设置了喷淋除尘装置,同时安排了人工清扫,配置了两台洒水车。 污水抽往农田,对田地农作物造成影响大和损失:经查,附近村民主动联系该企业,有时稻田因缺水,农户认可水质后,将矿山水坑中的水抽到稻田灌溉,没有造成农作物的影响和损失。 未建挡土墙等防护措施,水土流失严重:侨鑫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严竹英)于2018年9月将其砖厂厂房架子拆除,排土场已砌筑挡渣墙300米,开挖排水沟50米,厂房旁边坡已喷播种草,矿区开采场地、排土场裸露面植树8000余株。 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小密乡人民政府督促侨鑫公司已对圩镇内人口密集路段两边煤渣、石渣进行清理,督促企业车辆出厂时规范装载,遮盖篷布,防止物料沿路遗撒造成安全问题。 导致道路损坏问题:侨鑫矿区进出道路均由该公司出资对路面进行了水泥硬化,目前有部分路段压坏,正在组织人员进行修补。 半夜装卸煤矸石对周围群众造成影响问题:因疫情影响,上半年有近一个月时间存在夜间少量装卸的现象,给周边群众造成了轻微的影响,目前已停止夜间装卸。 |
是 |
整改措施包括:1.责令该企业对弃渣场要及时进行平整、覆土。因季节天气等因素影响,需择时进行植树种草,在未复绿前应采取临时覆盖措施(7月30日前整改到位); 2.责令该企业对开挖裸露面、道路边坡要择时进行复绿,复绿前应采取临时覆盖措施(7月30日前整改到位); 3.责令该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截排水沟、沉砂池等水保设施,并在日常做好管护工作,确保水保设施发挥功效(已整改到位); 4.责令该企业在居民集中居住区(新屋场、老屋场等)设立警示牌禁止鸣笛,不得在晚上作业(7月30日前整改到位); 5.责令该企业运输限载,转弯处加装凸面镜增强交通安全性(7月30日前整改到位); 6.责令该企业对山体裸露面进行挂网复绿(12月底整改到位)。 |
无 |
* |
注:1.标*代表重点案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