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消防救援联勤保障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消防救援联勤保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战勤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消防救援队伍主调主战、有关部门和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联勤保障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各类灾害事故消防救援保障能力,最大限度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机制。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密围绕“全灾种、大应急、大保障”工作思路,深入挖掘社会化联勤联动优势资源,建立联勤联动协作保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灾害事故,能够第一时间集结各类保障力量和保障物资参与协同作战,为一线消防救援人员提供坚实的战勤保障支撑。
二、组织机构
组建全市灭火救援战勤保障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较大以上灭火救援战勤保障工作。总指挥由联系消防工作的市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铁赣州车务段、国网赣州供电公司、中石化赣州石油分公司、赣州机场分公司、赣州市政公用集团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指挥部在市消防救援支队下设办公室,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兼任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局。根据灾害事故现场处置需要,设定现场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出入,维护现场附近交通秩序,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为应急救援车辆开辟专用通道,保障应急救援车辆通行顺畅;对处于闹市区较大的灾害现场实施交通管制。
(二)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提出污染控制、消除处置建议。
(三)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分析地质灾害发生趋势和历史同期灾害情况,提出防范应对地质灾害的建议和措施。
(四)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救援现场位置,组织协调应急装备物资运输,组织协调因灾受损公路的抢修工作。
(五)市水利局。做好汛情、雨情、旱情等灾害趋势分析、预测,提出防范应对暴雨洪涝、干旱灾害的措施意见。
(六)市商务局。将市级储备商品承储企业、大型商超及批发市场等重点生活必需品保供单位,纳入物资保障联动单位范畴,积极运用政府储备、商业储备,建立完善的市场应急供应体系,保障灭火救援现场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给。
(七)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医疗队伍以及医疗设备、药品和相关物资,与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救援力量汇合,赶赴灾区现场承担伤员现场处置、转运后送、防疫消杀等卫勤保障任务,必要时与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联系,确保伤员有效救治。
(八)市应急管理局。参与组织灾害事故救援工作,协调做好灾害事故救援现场除消防车辆装备以外的应急装备物资保障工作;协调防汛抗旱、地震监测等联动单位提供装备、数据、信息、技术等各类支持;协调专家对石油化工场所、危险化学品及安全生产类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九)市城管局。与消防救援队伍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或其他需要紧急供水的情况,调集洒水车等力量到达火场,满足消防用水需求。
(十)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暴雨、强对流、气象干旱、低温雨雪冰冻等)和气象风险预警(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森林火险气象风险等),提供气象监测实况(雨情、气温、风等要素)及预报预警信息和历史同期情况分析,提出防范应对气象灾害的建议和措施。
(十一)市消防救援支队。承担灭火救援现场战勤保障任务。按标准配齐配强战勤保障人员,配齐各类救援装备和物资,随时做好应急出动准备。遂行任务时,组织人员和各类战勤保障车辆赶赴灾区执行战勤保障任务。
(十二)南铁赣州车务段。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接,开通绿色通道,划定人员、装备专用候车区域,优先保障救援人员、装备、车辆、物资快速通行装载,对不能随人员携带的重型装备,以货运方式保障,确保救援人员和应急装备物资快速到达现场。
(十三)国网赣州供电公司。根据灭火救援任务需要,在需要断电的应急救援现场实施紧急断电,保障现场人员免受触电伤亡。
(十四)中石化赣州石油分公司。发生重大灾害需长时间作战的情况时,对救援现场提供油料保障。
(十五)赣州机场分公司。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对接,开辟救援“绿色通道”,根据投送事发地位置,积极与航空公司协调空运班次,优先保障应急物资、人员的航空运输,确保救援人员和应急装备物资快速到达现场。
(十六)赣州市政公用集团。与消防救援队伍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中大型火灾或其他需要紧急供水的情况,快速调集辖区值班人员,保障市政供水并对局部地区进行供水加压满足消防用水需求。
四、工作制度
(一)联动响应制度。当发生火灾和消防救援事故,需要相关联动单位参与救援保障时,由办公室报副总指挥及总指挥批准后,调派相关联动单位。相关联动单位在接到出动命令后,应立即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并实时与办公室保持联络,报告车辆、人员及装备携带情况,抵达现场后,带队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前往救援现场指挥部报到,并领受任务。
(二)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每年组织市级成员单位召开1次灭火救援战勤保障联席会议,重大突发灾害或特殊情况下,可以临时召集会议。联席会议主要采取专题调研、交流培训、工作研讨、技术交流等形式,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专业优势,分析研究在灭火救援战勤保障社会联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联动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三)联勤联络制度。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灭火救援战勤保障联动工作的日常联络。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报办公室备案(见附件2)。联络员应相对保持稳定,如需变更应第一时间报办公室更新备案。
(四)联勤演练制度。指挥部在总指挥的调度下,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消防救援联勤联动保障演练,强化联勤联动意识,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形成较为成熟的应急装备物资共享调运保障机制。
(五)值班值守制度。各成员单位应落实日常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保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接到命令后,应立即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并立即按要求组织救援力量、装备物资赶赴现场,协助救援。
(六)专家团队制度。由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团队,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专家团队联席会议。主要负责全面分析灾情、险情,确定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指导救援力量科学、高效、安全的开展战勤保障工作。如有人员调整应第一时间报办公室备案。
(七)信息共享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破除部门壁垒,加强系统平台数据对接、应急协作配合、协调联动、协同作战,实现数据实时共享,提高处置灾害事故时的综合保障能力。
(八)损耗补充制度。相关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跨区域装备物资损耗补充机制,及时补充灾害处置过程中损耗的物资、器材,及时修复损坏装备,确保灾害事故处置过程中所需的装备物资随缺随补,快速调配,保障灾害处置行动顺利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出台消防救援联勤保障机制是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现实需要,是优化资源配置、整合专业力量、实现能力提升的必然要求,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大力提升各类灾害事故救援战勤保障工作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密切协同配合。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紧密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行业特点和资源优势,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方案,定期会商,互通工作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健全协调有序、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关键时刻应急队伍拉得出、应急装备调得动、应急保障跟得上。
(三)强化跟踪指导。办公室要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跟踪指导,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1次,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及特殊时期可视情组织,督促各单位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消防救援联勤保障工作。
附件:1.消防救援联勤保障响应程序
2.赣州市消防救援联勤保障单位联络员名单
附件1
消防救援联勤保障响应程序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整合各类保障资源,接到联勤联动调度时应立即调派本单位相关人员到灾害现场履行职责。
(一)灾情预警。发生灾害事故,办公室接到警情后,应第一时间通过联络平台发布预警信息,各单位应在接到灾害预警信息一小时内做好人员和物资调集,随时做好出动准备。
(二)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时,由办公室确定响应级别,并视情调派相关联勤保障单位到场协同处置。重大情况由办公室向总指挥报告后调派相关联勤保障单位到场协同处置。紧急情况下,办公室可视情边请示报告边调派相关联勤单位到场协同处置。
(三)出动报告。相关单位在接到出动命令后,应立即组织联勤保障力量赶赴现场,并实时与办公室保持联络,报告车辆、人员及装备携带情况。
(四)领受任务。相关单位联勤保障力量到场后,带队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指挥部报到,加入灭火救援联勤保障指挥部,领受保障任务。
(五)通信联络。相关单位应急保障力量应保持通信畅通,到达现场后向指挥部领取电台,并加入现场通信指挥网;单位内部应急力量自行保障内部通信。
(六)处置总结。事故处置完毕后,由办公室会同各参战联勤保障单位开展战评和复盘,总结和提炼联勤保障工作的不足、经验和做法并形成专报。
附件2
赣州市消防救援联勤保障单位联络员名单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值班电话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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