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支持龙南加快建设高水平副中心城市及赣粤边区域产业合作示范区的意见》和《关于支持瑞金加快建设高水平副中心城市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支持龙南加快建设高水平副中心城市及
赣粤边区域产业合作示范区的意见
为支持龙南加快建设高水平副中心城市,提升赣粤边区域产业合作示范区综合实力及辐射能力,助力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要求,支持龙南建设高水平副中心城市及赣粤边区域产业合作示范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赣州篇章作出应有贡献。
(二)目标要求。到“十四五”末,龙南市域副中心城市地位更加巩固,赣粤边区域产业合作示范区辐射带动能力持续提升,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更加稳健,具有龙南特征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成型。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中小企业数量力争突破100家,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至2.5%,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50%,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主体活力显著增强。
二、支持加快建设高水平市域副中心城市
(一)建设市域经济金融副中心。引导赣州市属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参与龙南产业项目投资合作及龙南市属国资国企经营。支持龙南平台公司整合资源,提升信用等级,增强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培育创建省级农业产业联合体及申报国家级龙头企业。支持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脐橙)标准化生产基地;支持“赣鄱正品”“圳品”“富硒产品”认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政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果业发展中心、赣州旅投集团等〕
(二)建设市域文化旅游副中心。加强指导创建江西省“风景独好”旅游名县,龙南市南武当山景区、阳明心谷、栗园围、世界客家民俗文化城等建设国家高等级旅游品牌。支持民宿酒店创建高等级旅游民宿、民宿集聚区及星级酒店品牌。支持申报实施文化保护传承项目,开展围屋修缮工作及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支持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支持客家文艺作品创作发展,推动围屋系列精品佳作进入湾区交流。支持申报全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城市。支持赣州南部旅游集散中心建设运营。巩固拓展运用好世客会成果,大力发展会展经济。支持打造“世客游”品牌,引导大湾区、赣州市高校及学校师生到龙南开展研学实践。支持申报“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支持建设以龙南为中心的“四融一共”和美乡村赣南先行区。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国家园林县城。支持筹备和承办赣州市旅游发展大会等全市性会议,打造赣州会议会展商展中心。支持筹办“围屋”马拉松等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红保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总工会等〕
(三)建设市域商贸物流副中心。支持打造赣州南部区域性快递、快运物流分拨中心。支持大力发展口岸经济,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区,做大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支持龙南保税物流中心(B型)拓展业务模式。支持开展关税保证保险改革试点,构建大通关综合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市邮政管理局、南铁赣州车务段、龙南海关等〕
(四)建设市域交通集散副中心。支持打造赣州南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甩挂物流中心。支持龙南铁路场站改扩建工程,加快发展铁海联运班列业务。支持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支持龙南通用机场、大广高速龙南段桃江互通、G105龙南里仁至临塘段公路改建等项目建设。支持桃江航道列入赣州港建设规划。〔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市公路发展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赣南航道事务中心等〕
(五)建设市域教育科创副中心。支持赣南医科大学龙南校区、江西文理技师学院龙南校区、江西应用科技学院电子信息产业学院(龙南)、龙南中等专业学校等项目建设,推动龙南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探索产教深度融合新模式。支持打造特色羽毛球等体育项目。支持创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支持创建国家创新型县(市)、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试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示范县。支持创建赣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电子信息分中心。支持中国电信中部云(龙南)数据中心建设成为赣州市同城异地灾备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等〕
(六)建设市域医疗康养休闲副中心。支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支持龙南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支持龙南市公立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支持敬老院改造提升,指导安排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对符合要求的适当给予资金支持。以安基山为中心,着力打造康养休闲功能区。支持公益性托育机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
三、支持赣粤边区域产业合作示范区建设
(七)打造电子信息产业优选地。支持龙南电子信息、锂电新能源等产业集群发展和创建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加快建设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打造全国性电子信息产业示范园、锂电新能源产业示范园。支持龙南数字经济集聚区建设,指导申报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支持培育一批龙南“5G+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上云标杆企业及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支持赣州市电子信息企业接入龙南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电子信息行业二级节点并予以扶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委网信办等〕
(八)打造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支持建设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稀土产品检测与溯源)、自然资源部离子型稀土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支持打造国内有竞争力的稀土新材料及应用先进制造业集群,唱响“重稀土之乡”声誉。支持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支持龙南经开区化工集中区四至范围重新认定,打造精细化工产业体系。支持申报“专精特新”企业,打造赣南“城市锂电矿山”品牌。支持示范区探索实施引进制造业总部企业迁入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等〕
(九)优化示范区组团布局。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支持示范区调区扩区。围绕示范区“一核三组团”的功能布局,支持建设由松山湖创智小镇、G105国道和G535国道合围区域组成的生活核心区,重点打造以电子信息、锂电新能源等产业为主的新圳组团,重点建设以稀土、化工等产业为主的富康组团,重点布局以数字经济产业为主的共大组团。〔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
(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龙南茶坑水库及配套供水管网建设,新建中型灌区,加快城市应急和备用水源建设,构建集约高效的现代水资源配置体系。支持地质灾害、防洪减灾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并支持项目申报。加强主干电网建设,扩大220千伏电网覆盖面,支持黄沙、中和等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帮助协调争取天然气气量指标,推进示范区及龙南城镇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污水处理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等〕
(十一)深化区域对接合作。推动龙南经开区与沿海地区跨省跨园区互助共建,并在产业合作、利益共享、机构设置等方面开展探索。支持引导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大学、赣南医科大学、赣南科技学院等高等院校与龙南经开区共建产学研基地和创新平台。推动龙南与南方科技大学开展合作。优先支持创建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提升示范区与大湾区的互通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
四、保障措施
(十二)赋予更大发展自主权。支持龙南布局国家、省在赣州实施的重大改革试点。将赣州市级审批权限应放尽放,分类分批次授权。支持开展工业项目“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改革。支持锂电新能源、电子信息、数字经济等产业审批事项放权改革。争取省级支持龙南经开区、龙南市审批事项权限事权共享。〔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等〕
(十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支持龙南经开区实行工作绩效和分类管理薪酬制度,优化“管委会+平台公司”运营机制。支持推动赣州市级与龙南公立医疗机构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共享。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开展资源要素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支持恢复基层合作社和乡村供销网络网点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供销联社等〕
(十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龙南建立与大湾区相衔接、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标准和规范制度。推动数字化改革、“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推动要素市场化改革。支持开展“江西地方特色经营范围”自主公示试点,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十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帮助指导龙南申报和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增发国资等项目。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龙南的支持力度,协调鼓励龙南市外金融机构加大对龙南企业的放贷规模,做大龙南产业引导基金规模。协调专业证券机构加大对龙南企业上市的指导和帮扶力度。支持赣州市级产业引导基金加大对龙南投资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办等〕
(十六)加大土地、林地支持力度。支持积极争取上级土地、林地指标。支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协调解决补充耕地指标。支持符合条件项目列入省重大、省重点项目和省大中型项目库。支持开展新型工业用地(M0)、点状供地改革。支持通过“腾笼换鸟”等方式予以保障新建项目用地。指导龙南优化配置土地资源要素,全力保障龙南副中心城市和示范区建设合理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十七)加大用能支持力度。支持开展龙南经开区碳达峰园区试点,保障龙南优质项目用能需求。支持开展光伏建设试点、储能系统建设试点、配售电改革试点,优先安排新能源项目开发指标。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十八)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争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列入国家新一轮政策支持范围。支持龙南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支持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加强对龙南经开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技术指导,为优质、重大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给予调剂倾斜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等〕
五、加强组织实施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龙南副中心城市和示范区建设工作,定期调度推进,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
(二十)强化责任落实。发挥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压紧压实各单位,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市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龙南市的指导,细化政策举措,并积极争取上级对口部门支持,帮助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龙南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先行先试、大胆探索,细化任务清单,及时总结副中心城市和示范区建设的经验做法,努力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和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典型范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龙南市人民政府、龙南经开区管委会〕
关于支持瑞金加快建设高水平副中心城市的意见
为支持瑞金加快建设高水平副中心城市,带动河东片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及海西经济区,助力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打造全国最佳红色旅游胜地、湾区海西产业转移高地、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革命老区共同富裕先行区和内陆地区改革开放引领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区、全国红色基因传承典范区,全面塑造“红都今朝更好看”发展新形象,建设新时代高水平副中心城市。
(二)目标要求。到“十四五”末,瑞金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人均GDP突破40000元,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建成区面积达到4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达36万人;“1+3+N”产业体系基本建成,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5%,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35%;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
二、重点任务
(一)打响“红色故都”红色文化旅游品牌
1.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支持建设国内一流的红色旅游城市,提升改造瑞金·红井街,争创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叶坪镇朱坊村争创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实施瑞金中央红军长征决策和出发重点展示园等一批标志性文旅项目,强化旅游基础设施配套,统筹非遗保护传承、自然风光和客家民俗文化旅游,鼓励发展民宿和乡村旅游新业态,实现“红绿古”资源、一二三产业等融合。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等〕
2.擦亮红色故都旅游名片。支持“红都今朝更好看”文旅品牌打造,擦亮“红色故都、共和国摇篮、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祥地”四张名片。整合高校、党校、纪念馆、党史研究等力量,深度挖掘红色文化内涵,实现“红色故都”历史文化与时代精神融合,打造全国红色文化传承高地、红色旅游发展融合示范区。利用瑞金机场通航契机,争取省级开通南昌—井冈山—瑞金(于都、兴国)红色旅游航空线路。支持引入知名文旅企业探索景区整体托管运营。〔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红保中心、赣州旅投集团等〕
3.建设全国知名的红色研学基地。加强革命旧居旧址保护利用,争取各相关部委设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运行专项经费,打造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推动建立与国家部委沟通对接的长效机制,有计划组织各系统干部职工前往瑞金追根溯源;支持瑞金统筹内部旅游资源、整合邻近县(市)红色资源及跨区域联动互促,打造瑞兴于“红色+”精品旅游线路,建设红色研学实践示范基地;邀请深圳市等大湾区城市、鼓励动员赣州市高校及中小学校师生到瑞金开展红色研学实践。争取红色文旅头部企业在瑞金设立总部基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旅局、市红保中心、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等〕
(二)积极承接湾区和海西产业转移
4.做强精工智造首位产业。支持铜基新材料、线束线缆等精工智造首位产业项目优先布局到瑞金。加大工业企业技改资金支持,支持精工智造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帮助推介瑞金电线电缆、光电照明等优质产品扩大市场供应,提高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
5.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支持瑞金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赣州市县域科技创新高地,创建省级、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在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创新载体、创新人才、创新资源配置中倾斜支持。支持瑞金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重点支持转化应用科技成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瑞金打造共和国科技工作发祥地红色文化品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政府办等〕
6.推进产业技术改造升级。支持瑞金打造赣南地区有色金属新材料和智能装备制造集聚区。加大新材料、新技术投资力度,引导重点企业从铜粗加工向精深加工延链强链转变,推进传统产业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支持围绕先进基础工艺、核心基础零部件等环节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高精工智造产业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
(三)夯实乡村振兴发展基础
7.推动特色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围绕构建“2+5+N”农业产业体系,支持建设瑞金果蔬生产交易中心、瑞金农产品全产业链二期项目、万头肉牛养殖基地项目、生猪屠宰项目。做大做强预制菜产业、富硒产业,推动三德食品预制菜生产加工、正大集团生猪全产业链项目建设。完善物流仓储、冷链配送等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8.提升特色农业品牌影响力。支持创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提升“廖奶奶咸鸭蛋”“华嬷嬷泡菜”等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农产品品牌。高标准创建富硒种养生产基地,认定一批富硒农产品和“圳品”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果业发展中心、市林业局等〕
9.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发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叶坪富硒蔬菜、壬田高质白莲、泽覃蔬菜水产、黄柏和武阳脐橙、云石山和谢坊果蔬等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果业发展中心等〕
(四)探索共同富裕实现路径
10.切实提高居民收入。支持创建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5+2”就业之家、充分就业社区项目,打造省级就业创业品牌。围绕瑞金“1+3+N”产业体系建设产业实训基地。健全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拓宽就业创业、投资、社保、帮扶等增收渠道,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11.培育壮大优质教育资源。支持瑞金融入深(圳)赣(州)职业教育联盟,支持深圳市、赣州市名校与瑞金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育交流合作。支持开展乡镇片区中心校办学模式改革。〔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等〕
12.推动医疗资源优化供给。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及其他医疗技术先进地区的医疗机构结对帮扶瑞金医疗卫生机构。支持瑞金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瑞金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瑞金市中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创建赣州市传统医学治疗技术传承基地。支持实施智慧医疗系统、应急医疗救治大楼、象湖镇卫生院等公共卫生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等〕
(五)支持深化改革创新
13.争取试点示范支持。争取国家部委、省直部门在瑞金开展各类改革试点,打造全省乃至全国改革创新“试验田”。推动财政部、新华社等对口支援单位进一步加大支援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苏区振兴办、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等〕
14.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无实体印章”“无纸质证明”城市改革,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一站式集成”审批改革,打响“金事今办”营商品牌。支持国有企业人事、薪酬和管理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等〕
15.创新开放合作体制机制。支持瑞金与海西经济区、长三角经济区重点城市加强经贸交流、民生事业、科技创新、生态建设等多领域合作。支持瑞金经开区与宁波经开区、昆山经开区结对共建,推进“南昌大学瑞金科技园”项目落地合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组织部、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
(六)提升城市承载力
16.打造赣闽边际区域交通枢纽。争取景鹰瑞铁路南丰至瑞金段纳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修编,加快推进瑞梅铁路建设。支持规划建设瑞金机场航空口岸。加快推进G206济广高速瑞金南出口至会昌段改造扩建,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公路网密度和农村道路通达深度,提升与周边县域的道路通达条件。指导完善城乡交通网络和镇村公交系统,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推动与周边县城之间的客运公交一体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市公路发展中心等〕
17.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绵江大型灌区工作。协调省能源局支持瑞金白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中期调整及省抽水蓄能、水电发展等相关规划。支持有序推进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等〕
18.建设物流集散中心。完善瑞金国际陆港基础设施,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支持瑞金至厦门港图定班列稳定运行,打造赣州东部口岸开放平台。建设赣闽边际区域性物流快递分拨中心,引导运输、仓储、包装、流通、加工、装卸、配送等全链条现代物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赣州海关、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南铁赣州车务段等〕
(七)巩固提升无废城市建设成果
19.稳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支持实施节能减排。支持开发国家储备林项目,加快推进瑞金湿地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等〕
20.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持纳入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支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推动脐橙、油茶、蔬菜、白莲、烟叶、鳗鱼、蜂蜜等特色产业生态化、品牌化、适度规模化发展。持续拓宽生态产品价值转换通道,支持瑞金每年新增创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1个以上,新增绿色和有机食品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八)强化要素保障支持
21.加大资金支持。赣州市本级财政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给予瑞金支持。给予新增专项债务限额支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22.强化金融支持。聚焦重大项目,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撬动作用,持续加大中小微企业、红色旅游、乡村振兴等领域的信贷投放。抢抓注册制全面实施机遇,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深化普惠金改,支持瑞金辖区内银行向上争取或自主创新金融产品,完善提升金融服务站点功能。〔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23.保障用地供给。支持调剂使用市域内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级及以上重大项目清单。支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将复垦复耕验收后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农民建房及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支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24.加强人才引育。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育,提升专技人才服务,全面落实降低企业职称申报门槛、简化申报程序的有关规定。支持引进、培育适应瑞金“1+3+N”产业体系的高端人才,支持瑞金加快培育技能人才平台建设,探索试行聘任制公务员。〔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三、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瑞金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
(二)强化分类推进。市直、驻市有关部门要细化政策措施,支持瑞金加快建设高水平副中心城市。瑞金市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加强沟通对接,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瑞金市人民政府、瑞金经开区管委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