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高质量办理2024年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建议提案是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赋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是反映人民意见建议的重要手段,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高质量办理建议提案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以开展“大抓落实年”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办理落实职责,强化组织和工作保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研究办理落实工作,实行专案办理、专人跟踪、专项反馈,以高质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
二、认真研究落实。建议提案办理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一)及时签收办理。省建议提案通过赣州市统一电子政务平台(OA)交办,市建议提案分别通过赣州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http://111.75.255.115:8081/)和赣州市政协委员履职服务平台(http://59.55.120.155:9197/jxgzzx/toLogin)交办。承办单位要及时签收,对确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7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交办机关,说明退回理由并提出交办建议。经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督查室同意,作重新交办处理。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不再进行调整。
(二)充分沟通交流。各承办单位要坚持“先沟通、后办理”,做到“开门办理”,按照落实“办前协商、办中沟通、办后答复”要求,把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交流贯穿到办理工作全过程。承办单位可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办理的调研、会议、实地考察等过程,面对面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深入了解代表委员的真实意愿和具体建议,提高代表委员对工作的参与度和认可度。代表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的满意度评价不发纸质评价表,由代表委员在办理系统平台上进行评价。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应将具体意见一并告知交办机关,由交办机关组织研究,承办单位应于1个月内再次答复。
(三)深入调查研究。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要对建议提案中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反映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梳理分析,了解每件建议提案的初衷,找出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制定可行性、操作性强的办理方案,推动建议提案落地生根。
(四)高效协同配合。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办公室要主动为办理工作做好沟通联系服务,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会)办单位协商,协(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在办理工作前,可采取集中会商、召开碰头会等形式,共同研究办理措施;在办理中要密切沟通配合,遇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问题,要以适当方式报告市政府有关领导或组织相关单位深入研究,充分发挥建议提案的决策参考作用。
三、提高办理质效。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建议提案办理规范要求做好办理工作,切实让代表委员满意、群众认可。
(一)严格时限要求。人大代表建议主办时间3个月、协办时间2个月;政协提案主(分)办时间5个月、会办时间2个月。省建议提案办理时限已在交办单上逐一明确。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主办单位于2024年5月31日前书面答复代表,协办单位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协办意见交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提案主(分)办单位于2024年7月31日前书面答复委员,会办单位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会办意见交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经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或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督查室同意,人大代表建议可延长至2024年8月30日前书面答复,政协提案可延长至2024年9月30日前书面答复。建议提案答复和协(会)办意见的正式文件(电子版)分别在系统一并上传。
(二)严谨规范答复。建议提案答复要客观全面,解决意见要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切实可行,文字精炼,语气谦和。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抓住关键,逐条答复,交待清楚,切忌答非所问,说大话、空话、套话和介绍式、总结式答复,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回答,杜绝出现词不达意、错字漏字等现象。对当年可以解决的,应将解决措施和工作成效答复代表委员,答复时尚未解决到位的,年底前应将解决情况再次告知代表委员;对需要逐年解决的,应一并将工作计划和解决时限答复代表委员;对目前条件不具备确实无法落实的,要详细说明理由,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办理答复必须经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承办单位答复按规定的格式行文(见附件1、附件2),落款署本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各承办单位要将建议提案的答复和协(会)办意见同时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督查室。
(三)精准划分类别。各承办单位要根据建议提案的办理分类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精准标注每件建议提案办理的类别。当年可以解决到位的,标注“A”;有条件有计划需逐年解决的,标注“B”;受客观条件限制解决不了的,标注“C”。协(会)办单位也需做好分类标注。
(四)明确公开属性。各主办单位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利用单位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和办理工作总体情况。严格履行保密工作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建议提案答复内容,在复文首页右上角做好标注:答复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标注相应密级和保密期限,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处理;不宜对外公开的,标注“不予公开”;可以向社会公开的,标注“同意对外公开”。协(会)办单位也需做好公开标注。
四、强化跟踪问效。建议提案办理落实工作已列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市直单位绩效考评重要内容。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建议提案办理全程跟踪,将通过听取汇报、督查调研、专项督办等形式,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办理工作情况(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等),于2024年8月30日前分别报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联系方式: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办公室2411房,8992109;市政协提案委办公室3421房,8991731;市政府督查室1640房,8991324)。
附件:1.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格式
2.市政协提案答复格式
2024年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赣州市××局(××县(市、区)政府)
签发人: ×××〔2024〕 号
〔办理情况分类标记〕
〔是否公开标记〕
关于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号建议答复的函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
承办单位名称(单位印章)
2024年 月 日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职务及电话:
附件2
赣州市××局(××县(市、区)政府)
签发人: ×××〔2024〕 号
〔办理情况分类标记〕
〔是否公开标记〕
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
第×××号提案答复的函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
承办单位名称(单位印章)
2024年 月 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职务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