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
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普通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的意见》(赣府厅发〔2022〕35号)等文件精神,聚焦建设赣州革命老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现结合赣州发展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交通强国、交通强省建设和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以县道三级、建制村通双车道为主的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建设,统筹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改造工程、路域环境整治、管养体制改革、农村客运服务品质提升、客货邮融合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赣州革命老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当好开路先锋。
二、目标任务
围绕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化农村交通运输体系总体目标,加快补齐农村公路建设短板,大力推动农村公路提质增效,从2023年起,力争用三年时间,到2025年全面建成覆盖广泛、深度通达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网,争创全国“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
(一)高标准建好农村公路,持续优化路网结构
1.加快提升农村公路等级。推进以县道三级、建制村通双车道为主的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建设,力争三年内完成县道升级改造900公里、建制村通双车道1300公里。到2025年,乡镇通三级路比例达到100%,县道三级以上比例达到70%,建制村通双车道比例达到60%。
2.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水平。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村道为重点,根据实际分步制定治理规划,通行城乡公交、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优先实施。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建设。支持和鼓励具备条件的单车道公路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增设错车道。推动增设或完善标志、标线、减速带、示警桩、路侧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继续推进建桥撤渡和通路撤渡工作,确保所有项目按要求开工、竣工。
3.大力推广农村公路“四新”技术运用。鼓励运用自主研发或引进国内外已经推广应用成熟的新技术,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努力建成一批品质工程、样板工程,在全省形成可推广的赣州经验,不断提高赣州农村公路建、管、养技术水平、竞争能力和创新氛围。
(二)高品质管好农村公路,持续优化路域环境
1.健全农村公路管养体制。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健全完善“路长制”管理模式,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市级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支持政策、规章制度和养护资金补助机制,筹集农村公路养护市本级补助资金,指导、监督和考核县级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统筹谋划。鼓励将重要乡道与县道一并纳入县(市、区)管养范围,乡(镇)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2.强化农村公路执法监督管理。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加强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管,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加大农村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运输整治力度,规范限高限宽等物防设施设置。加强“路长制”常态化运行体系建设,按照依法治路的总要求,完善县有综合交通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3.不断改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实现整治路段沿线交通标志前后500米基本无广告、基本无违法建筑物、无穿越公路的设施、基本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基本无非植物、基本无摆摊设点、无打谷晒粮现象、公路用地范围内基本无堆积物等“八个无”目标,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
(三)高水平护好农村公路,持续提升管养水平
1.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统筹资金保障农村公路养护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预算绩效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相关投资挂钩,对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核减或取消安排下一年度省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市、县两级财政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2.提升养护专业化水平。鼓励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专业化、机械化水平。探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模式,充分发挥属地公路发展中心在管养方面的优势,将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实施一体化养护,打破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养护界限,合理划分养护区域,不断创新管养机制。加快提升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比例,将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数据作为检验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成效的重要依据,不断强化检测评定数据对奖补资金测算的支撑作用。力争到2025年,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达85%以上。
3.夯实农村公路应急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侧险要、平交路口、低荷载等级桥梁为重点,加强农村公路及其桥梁隧道隐患排查和整治,持续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农村公路应急预案,优化和规范应急处置流程,提升各种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针对性和实用性。
(四)高效益运营好农村公路,持续提升服务品质
1.提升农村客运服务品质。持续巩固建制村通客车成果,建立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或运营补贴机制,加强农村客运运行情况跟踪监测,及时掌握农村客运运行情况,保障农村客运“真通实通”。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或城市公交延伸,改善赶集日、上下学、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农村客运服务,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发展体系。
2.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客货邮发展。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与邮政、供销、文旅、商务等部门协同机制,统筹各类资源,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发展新模式,实现站场、线路、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共用。探索和推广安远模式,应用客货兼顾、经济适用的农村客运车型,利用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统筹解决群众出行、物流寄递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深入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以点带面提升城乡交通运输均等化服务水平。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客货邮融合发展。
3.大力支持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要积极统筹资金支持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鼓励对企业自主建设的物流设施节点,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鼓励探索“政府建设、企业运营”模式,由政府出资建设基础设施、产权归政府,企业采取有偿或无偿形式取得经营使用权,多元化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市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及时跟踪分析和调查研究,做好考核管理和经验推广等工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国网赣州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赣州分公司、中国移动赣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赣州分公司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重大问题联合解决、重大事项联合协商、重点环节联合推进的协同推进机制。各县(市、区)政府是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目标责任、制订具体措施、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全市农村公路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强化要素保障
1.多措并举筹措资金。加快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筹措保障机制。要加大对接汇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政策、资金及项目计划上给予大力支持和倾斜。2023—2025年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5亿元,并积极争取其他可利用资金,作为“四好农村路”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全力保障市级公共财政扶持力度。
2.积极争取用地指标。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区)政府在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支持将成熟的农村公路项目打包纳入省级以上重大项目清单,争取上级配置用地计划。
3.适度倾斜引领示范。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好、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在资金补助、年度考核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完成实际工作量的正选库和备选库库内项目,按照同样标准给予市级补助。
(三)严格监督考核
各县(市、区)政府要紧盯目标任务,制定2023—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具体实施计划,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及责任人,全力抓好落实。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协调调度,每季度通报“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情况,不定期对农村公路的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安全隐患和路域环境整治等情况进行巡查,建立健全考核结果和项目投资计划挂钩的奖惩机制。市政府每半年组织对各县(市、区)“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进行调度通报,相关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
附件:1.“四好农村路”建设市本级资金补助标准
2.各县(市、区)“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表
附件1
“四好农村路”建设市本级资金补助标准
一、基础标准
对新增县道升三级及以上改造项目按50万元/公里给予补助,对建制村双车道(路面宽度6米及以上)项目按20万元/公里给予补助,对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按 5万元/公里给予补助。
二、激励标准(不重复享受)
(一)对县道三级路和建制村双车道比例低于全市平均标准的县(市、区)给予市级补助标准提升20%,县道升三级及以上改造项目按60万元/公里给予补助、对建制村双车道(路面宽度6米及以上)项目按24万元/公里给予补助。
(二)对当年开工并在当年完成的县道三级路和建制村双车道项目给予市级补助标准提升50%,县道升三级及以上改造项目按75万元/公里给予补助、建制村双车道(路面宽度6米及以上)项目按30万元/公里给予补助(2023年开工项目完工时间延迟至2024年6月)。
附表2
各县(市、区)“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目标任务表
| 县(市、区) | 县道升级改造 | 建制村通双车道 | ||||||||||
| 县道总里程(公里) | 2022年底 | 至2025年底需达到目标 | 建制村总数(个) | 2022年底 | 至2025年底需达到目标 | |||||||
| 县道三级及以上公路里程(公里) | 达到 比例 | 县道三级及以上公路里程(公里) | 县道升级改造需建设里程(公里) | 达到比例 | 建制村通双车道个数(个) | 达到比例 | 建制村通双车道个数(个) | 建制村通双车道需增加个数(个) | 达到比例 | |||
| 全省数据 | 
 | 
 | 62.6% | 
 | 
 | 
 | 
 | 
 | 57.6% | 
 | 
 | 
 | 
| 赣州市 | 4746 | 2493 | 52.5% | 3417 | 924 | 72% | 3461 | 1957 | 56.5% | 2297 | 340 | 66% | 
| 章贡区 | 69 | 49 | 71.0% | 55 | 6 | 80% | 112 | 109 | 97.3% | 112 | 3 | 100% | 
| 赣县区 | 359 | 184 | 51.3% | 251 | 67 | 70% | 276 | 113 | 40.9% | 166 | 53 | 60% | 
| 上犹县 | 219 | 128 | 58.4% | 153 | 25 | 70% | 131 | 104 | 79.4% | 114 | 10 | 87% | 
| 崇义县 | 312 | 101 | 32.4% | 218 | 117 | 70% | 124 | 59 | 47.6% | 74 | 15 | 60% | 
| 南康区 | 303 | 179 | 59.1% | 212 | 33 | 70% | 278 | 138 | 49.6% | 167 | 29 | 60% | 
| 大余县 | 188 | 120 | 63.8% | 132 | 12 | 70% | 105 | 64 | 61.0% | 74 | 10 | 70% | 
| 信丰县 | 269 | 154 | 57.2% | 188 | 34 | 70% | 263 | 148 | 56.3% | 158 | 10 | 60% | 
| 龙南县 | 212 | 104 | 49.1% | 148 | 44 | 70% | 91 | 60 | 65.9% | 68 | 8 | 75% | 
| 全南县 | 134 | 112 | 83.6% | 121 | 9 | 90% | 86 | 56 | 65.1% | 65 | 9 | 75% | 
| 定南县 | 142 | 75 | 52.8% | 99 | 24 | 70% | 120 | 60 | 50.0% | 72 | 12 | 60% | 
| 安远县 | 197 | 116 | 58.9% | 138 | 22 | 70% | 151 | 92 | 60.9% | 106 | 14 | 70% | 
| 寻乌县 | 241 | 131 | 54.4% | 169 | 38 | 70% | 173 | 90 | 52.0% | 104 | 14 | 60% | 
| 于都县 | 397 | 167 | 42.1% | 278 | 111 | 70% | 353 | 180 | 51.0% | 212 | 32 | 60% | 
| 兴国县 | 454 | 171 | 37.7% | 318 | 147 | 70% | 303 | 128 | 42.2% | 182 | 54 | 60% | 
| 瑞金市 | 280 | 122 | 43.6% | 196 | 74 | 70% | 221 | 122 | 55.2% | 133 | 11 | 60% | 
| 会昌县 | 254 | 151 | 59.4% | 178 | 27 | 70% | 244 | 163 | 66.8% | 171 | 8 | 70% | 
| 石城县 | 299 | 156 | 52.2% | 209 | 53 | 70% | 131 | 86 | 65.6% | 98 | 12 | 75% | 
| 宁都县 | 417 | 273 | 65.5% | 354 | 81 | 85% | 299 | 185 | 61.9% | 209 | 24 | 70% | 
 

 
       
      


 
        




